国务院发文提高医保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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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分别实行着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套制度。昨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我国将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至此,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大幕正式拉开,未来“三保合一”、调整医保个人缴费比例,甚至社保费率整体降低等改革也都不再遥远。

在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城镇职工医保从1994年下半年启动试点,到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至今运行时间已接近20年;新农合从2003年起至今也快速发展了十余年;而2007年启动的城镇居民医保运行时间则相对较短,但总体参保(参合)率已超过90%,相关政策制度也渐趋成熟。

近几年,社会上对于医保制度并轨的呼声愈发强烈,去年全国“两会”期间更是屡次传出了并轨的消息。当时,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马晓伟就透露,虽然我国尚无法做到“三保合一”,但可以先做到“两保”合并,也就是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

实际上,国务院此前就曾提过“三保合一”,早在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还发文要求由中央编办负责,在当年6月底,完成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时至今日,北京等多地也都顺利完成了这两项制度并轨,但仍有一部分地区两保合一未能达成。“其实,从技术角度来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已基本没有太大障碍,大多只是时间问题,因此,《意见》的出台真正对我国现行基本医保制度动的‘刀子’并不大。此次上调个人医保缴费比例暂不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保部分,因此并不会影响广大上班族。”专家表示。

提及本次新政真正触及本质的改革内容,不少业内人士都直指有关划分政府与个人医保筹资责任的调整上。虽然《意见》中这部分内容占比十分有限,但改革涉及的范围却非常广。《意见》明确,我国将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据悉,出于对参保积极性等因素的考虑,多年来城镇居民医保的个人筹资标准一直以很小的幅度上升,城镇居民医保筹资的增长主要通过财政补贴的增加来实现,财政补贴与个人筹资的比重从最初的1:1变成了目前的约4:1。去年,我国确定的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380元,其中个人缴费为人均不低于120元。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认为,城镇居民医保目前筹资比例不合理,筹资水平的增长主要依靠财政,财政补助在整个筹资比例方面占的比重过大,个人缴费所占比重很小,会导致未来医保基金的压力越来越大。“财政补贴比重过大,不仅带来财政是否可支撑的问题,也使得城镇居民医保有滑向福利制度的危险。完善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机制的基本原则,是回归社会保险属性。”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医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也表示。

其实,医保体制改革之所以备受关注,除了这是关系到大多数人社会保障利益的重要制度外,还因为业界大多将降低社保费率的期待放在了医保上。

“五险一金”是我国社保体系的主要补充部分,除了医疗之外,还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公开资料显示,各种保险中,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较高,也是涉及面、改革影响较广的险种,而其余三种保险调整相关政策相对容易,比如此前人社部、财政部就曾联合发文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因此,中央为企业减轻社保负担主要选择养老、医疗外的三种保险作为降费切入口。不过,由于这三种保险继续降低费率的空间已经非常有限了,去年,中央提出了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新途径。此前,北京商报记者从接近政府人士处获悉,所谓精简归并从医保入手的可能性较大。具体来说,就是试行将生育保险和医保合并,卸下企业、单位肩上原1%的生育保险负担,由医保来承担生育保险原有职能。

专家称,本次城乡医保合并后,医保、生育保险合并的可能性就进一步被放大了。“这两个险种同属于卫生计生部门管辖,原本也在一套系统内完成工作,合并起来相对容易操作。”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孙永勇表示。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进一步分析称,生育险涉及人群范围相对较小,即使合并后由医保资金报销也不会给医保资金池子带来太大压力。医保制度逐渐融合统一之后,将有效为社保费率整体下调铺路。

昨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全国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同时要求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广州早在去年起就已经实施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目前暂不考虑调整居民医保参保人的缴费比例。

根据国务院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今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覆盖范围将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此外,《意见》要求对于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意见》提出,应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今后各地的居民医保将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各统筹地区要于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那么,广州现行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将如何调整?400多万居民医保参保人需要提高缴费比例吗?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从1月1日起,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合并,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此前有社保专家指出,近年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贴的增幅一直高于人均个人缴费增幅,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之比已接近4∶1。而目前广州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中,政府补助与个人缴费的比例约为7:3,个人缴费比例已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对此,广州市人社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暂不考虑调整广州居民医保的缴费比例。

根据市医保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人达449.74万,个人缴费标准(含大中专院校学生)为每人167元,从化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每人134元,同时,各级政府资助标准均为每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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