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工资改革年最新消息
*在军队一次重要会议上的讲话,*指出:今后军官的收入主要是靠工资,不能有其他所谓的灰色收入,更不能有违法所得,否则就要受到查处和追究。军报记者评论称,这段话是讲给部队听的,也是讲给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听的。廉政建设做到了这一点,“不能”才算真正见到成效!
此外,解放军总参谋部日前颁发《二一五年全军军事训练指示》,部署全军军事训练任务,要求强化练兵打仗思想、强化训练改革创新、强化作战指挥和技战术训练。《解放军报》评论指出,今年是军事斗争准备加紧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实质启动、全党全军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的重要一年。
在军队一次重要会议上讲:今后军官的收入主要是靠工资,不能有其他所谓的灰色收入,更不能有违法所得,否则就要受到查处和追究。这段话是讲给部队听的,也是讲给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听的。廉政建设做到了这一点,“不能”才算真正见到成效!
裸官”本来是个贬义词,但加上一个定语后,意思就完全变了,不信请看题!
在军队的一次重要会议上讲:今后军官的收入主要是靠工资,不能有其他所谓的灰色收入,更不能有违法所得,否则就要受到查处和追究。这段话是讲给部队听的,也是讲给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听的。廉政建设做到了这一点,“不能”才算真正见到成效;党员干部自觉做到这一点,“不想”才算真正成为 “新常态”。
千百年来,“权”“钱”二字,几了多少人的“普世价值”。“权”为最,“钱”次之。权力附着了太多东西,不光是俸禄、宅第、田产,还有地位、荣耀,甚至子孙几代都跟着沾光。概而言之,权是令人生畏的,官是令人艳羡的。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了,千万亿万富翁指头掰不过来,但老百姓嘴里最常说的还是咱们这个地方出了个某某官。各级官员原本应当珍惜这种特殊荣誉,但有的不在为民服务上知不足,而在贪图享乐上不知足,欲壑难填、蛇欲吞象,让“钱”绑架了 “权”,最后被钱“撕票”,“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 历朝历代,试图将“权”“钱”剥离,甚至施行“高薪养廉”,但都无一例外地以失败告终。究其根本,千变万变,权力的性质没变,主仆的位置没变。革命先行者孙中山提出“三民主义”,倡导“天下为公”,可惜蒋介石逐渐背弃了这个信条,闹来闹去还是“四大家族”,最后只能沮丧地逃到一个小岛上。只有以*为代表的老一辈共产党人,与人民并肩作战、为人民浴血奋战,实现了权力的根本性革命,真正厘清了权为谁所赋、权为谁所用。他们把搞特殊看成“极大的耻辱”,从*、总理,到开国元勋,连在人民大会堂喝一杯茶都要自掏工资。这种自律自觉,怎能不让那些“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的贪官腐吏们汗颜!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对当前引向深入的反腐斗争,窃以为是我们党的又一次权力革命。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开展的作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不是“运动式”“选择性”的,简单抓几个国贼国妖、查几起大案要案,而是高举依法治国、依法治军大旗,从源头上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斩断助长腐败的链条,不仅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而且把钥匙交到人民的手上,让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权,让人民起来监督党和政府。否则,如何才能打破“历史周期律”的“魔咒”,如何才能让甲午的悲剧不再重演,如何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现在,一些干部私下里议论 “为官不易”“当官是高危职业”,感叹“当官的好时候”已经过去了。笔者以为,出此“酸言”之人立场虽偏颇,但我们若从正面理解也未尝不可。讲: “我认为当好共产党的‘官’是很辛苦的。我也没有听到哪一个称职的领导人说过当官真舒服。”从这个角度看,当官是门辛苦活,说“不易”不为过。更主要的是,当官要担责,拍屁股走人,那是要“打屁股的”;拍脑袋决策,那是要“掉脑袋”的,说“高危”也不无道理。至于“好时候已经过去了”,能有这样“清醒”,也算是自知之明。*、对风气建设一直抓下去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再想过回那种“滋润”日子,已经不可能了。
1901年,光绪在诏书中分析“中国之弱”的原因时说,“误国家者在一私字,困天下者在一利字”。公私之间有底线,权钱之间有红线。党和人民已经给了各级领导干部应有待遇,并且这些待遇还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而水涨船高,除了这些正常待遇就不要谋求其他待遇了。各级领导干部,花自己的工资清清爽爽、舒舒坦坦,做一个既干净又干事的“裸官”,有什么不好呢?
1.因病住院、疗养、参加短训,因战因公负伤住院或离院休养的人员,如何执行基层军官岗位津贴?
答:因病住院、疗养、参加短训的,超过3个月,从第4个月起停发岗位津贴;因战因公负伤住院或离院休养的,照常发放。
2.哪些人员享受建制旅团级单位领导职务军官岗位津贴?战斗部队和战斗保障部队指的是哪些单位?
答:战斗部队和战斗保障部队中的建制旅团级单位担任本级领导、机关部门正职领导职务的军官。机关部门副职领导及所属业务部门领导不在享受范围之内。战斗部队是指陆军集团军及所属部队,独立步兵师、旅、团,海防、边防部队,陆军航空兵部队,军区直属炮兵部队、特种大队,高炮、防空部队等直接遂行作战任务的部队;战斗保障部队是指野战工兵、通信、防化、雷达、电子对抗、侦察、测绘、工程维护部队和气象保障单位等直接保障指挥机构和战斗部队遂行作战任务的部队(单位)。
3.后方仓库、医院、疗养院、修理机构,训练基地和训练(教导)大队是否享受建制旅团级单位领导职务军官岗位津贴?
答:不享受,因为上述单位分别属于勤务保障部队和训练机构,不是战斗部队或战斗保障部队。
4.在战斗部队、战斗保障部队建制旅团级单位代职的部门正职以上领导职务军官是否享受岗位津贴?
答:享受。从报到的当月起发放,从代职结束的下月起停发。
5.在什么情况下停发建制旅团级单位领导职务岗位津贴?
答:享受这项岗位津贴的军官,批准转业、复员、退休的,岗位津贴从下达命令的下月起停发;免职待分配、离职学习、借调从事其他工作、到其他部队代职以及正在接受审查的,从离开岗位的下月起停发;参加短期集训或因病住院、休养时间超过3个月的,从第4个月起停发;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15天以上的,从当月起停发。建制旅团级单位领导职务军官在因战因公负伤住院、休养期间岗位津贴继续发放。
6.哪些人员享受士兵职务津贴?士兵职务津贴如何发放?
答:按编制担任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士官及班长、副班长享受士兵职务津贴。享受职务津贴人数以编制为依据,超编的不发。调离或离开现职岗位进院校学习、被临时借调从事其他工作以及免职待分配的,从离职或免职的下个月起停发职务津贴;因病住院、疗养、参加短期集训或休假,超过3个月的,从第4个月起停发职务津贴;因战因公负伤住院治疗或离队休养的,在住院和离队休养期间继续发;凡符合两种以上条件的,按其中一个最高的标准享受。
7.机关干部到营以下分队工作,未办理《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转移手续,其伙食费如何领报?
答:下连当兵、代职、蹲点,以及随部队外出拉练、演习、外训的团以上单位机关干部,不符合办理《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转移条件的,按所到伙食单位灶别标准全额交费,除本人负担基本伙食费(1.60元/人天)外,差额部分凭交伙收据回原单位列差旅费报销,伙食单位不得领报伙食灶差。
8.哪些人员享受奖励工资?
答:经团以上机关考核评定为称职以上的干部和士官。不享受奖励工资的人员包括: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15天以上的干部和士官;任职命令公布后,未经组织批准,无正当理由逾期一个月不到职的干部和士官;当年受行政记过或党(团)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干部和士官;当年非因战、因公连续病休超过半年的干部和士官;上一年度及其以前编外、免职并不再安排做临时工作的干部;上一年度及其以前批准转业、复员、离休、退休的干部和士官;刑满、劳教释放或犯有错误不宜转业而作复员安置的干部和改按义务兵退役的士官;当年刑满、劳教释放留在部队按干部待遇的人员;正在进行审查未作结论的或审查已作结论不符合享受奖励工资条件的干部和士官。
9.奖励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及发放?
答:当年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其奖励工资标准为本人1个月的基本工资;当年工作时间半年以下的,其奖励工资标准为本人基本工资的一半。
奖励工资一般在每年一月份发放,以本人上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退役和牺牲、病故人员,以当月本人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
10.救济费如何使用?救济费掌握使用的原则?
答:救济费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对干部、士官、义务兵、在编职工及其家庭生活困难的补助,也可用于对伤病员的保健补助。救济费掌握使用的原则困难多的多补助,困难少的少补助,经常困难的经常补助,临时困难的临时补助,不搞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