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铁路工资改革制度
今年铁路总公司推行新的经营机制,决定对铁路局实行“集中管理债务、取消考核基数、分配与利润挂钩”这一新的考核办法,这将直接影响到我们大家的工资收入。下面,我们就来一同了解这个改革。
为进一步调动铁路局经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落实铁路局的市场主体地位,初,总公司下达了《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建立铁路局盈亏与工资挂钩机制的通知》(铁总办〔2015〕66号),鼓励铁路局通过增运增收、节支降耗、挖潜提效、多元经营等措施,在努力创造更多盈利的同时,实现职工工资增长。我们可以将其归纳为三句话,一是债务集中管理,由总公司负担债务利息和新线折旧支出;二是取消考核基数,实行以收定支,要求盈亏平衡;三是工资收入与经营利润挂钩,铁路局在当年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工资增长幅度由利润增长情况决定。
铁路局考核年度的工资总额=上年工资总额(剔除继续保留的总公司考核办法和一次性奖励项目考核金额、地方政府发奖)×(1+实际实现的0-6%增幅)+6%以上的工资增加额+考核年度继续保留的总公司考核办法和一次性奖励项目考核金额+考核年度地方政府发奖。
以往铁路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就是我们常说的“工效挂钩”。工资的增长主要是与铁路局的运输总收入、总换算周转量的增长挂钩,只要这两个指标比总公司下达基数能多完成,就可以涨工资。需要说明的是,总收入反映了路局挣了多少钱,总换算周转量反映的是路局完成了多大的工作量。但这两个指标不能反映路局的盈利情况,收入多、工作量大,并不代表企业效益就好。
开始实行的铁路局的工资发放与盈亏总额挂钩考核办法,鼓励铁路局通过增运增收、节支降耗、挖潜提效等措施,在努力创造更多盈利的同时,实现职工工资增长。就是说,铁路局当年至少要实现收支平衡,工资才能在上年基础上增长;盈利越多,增长越多;如果亏损,收不抵支,工资就是零增长,甚至负增长。可以说盈亏与工资挂钩机制,把大家的利益与全局的经营紧紧捆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