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待遇最新消息,山西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来源:解志愿时间:

“我是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按县里对在岗村医实行的级差岗位补助制,县财政每月给我发放600元补助,加上每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业务收入,我每年的收入能稳定在3万多元。”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沁河镇麻巷村卫生所村医胡鹏细数2013年以来自己的收入状况。

目前,沁源县政府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吸引人才下沉的一系列举措,让山区农民实实在在得实惠,让健康守护人吃上定心丸。

沁源县卫生计生局局长赵海龙介绍,沁源县地广人散,近13万的农民分散在254个村子里,增加了医疗卫生服务压力。“如果再不建立新的机制,解决乡村医生队伍老化、收入偏低等问题,农村卫生服务网底将面临破裂的危险。”

从2013年10月起,该县政府建立乡村医生收入稳定增长机制、进退机制和养老保障机制。县财政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村医按700元/月发放岗位补助,执业助理医师600元/月,乡镇助理医师500元/月,仅有乡村医生资格的400元/月。有了这个政策,村医参加行业准入考试的热情比过去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也得到相应提高。该县沁河镇卫生院院长吕学武对记者说:“这两天执业医师考试分数出来了,下面好几个卫生所都有考上执业医师的村医。”

该县还规定,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按每人每月600元+计件计量发放补助;对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药品收入,全部按销售金额的30%予以补助;接通信息网络系统的村卫生所,每年每所还有600元专项补助。该县卫生计生局副局长杜?说,县里每年都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进行测算,确定计件计量补助额度。今年孕产妇产后每次访视补助20元,较多了10元,重性精神病患者体检管理也比上年多了50元。今年,沁源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绩效管理办法明确,在单位本期业务收支结余中提取50%,用于绩效考核奖励,以改善基层医务人员待遇。

在岗村医队伍年龄老化问题该如何破解?该县的第一招是,公开选聘医学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充实到村卫生所;取得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或通过公开招聘的大专学历以上乡村医生,可逐步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

该县的第二招是,启动“村来村去”定向中专学历乡村基层医生免费培养项目。

按照协议约定,学生第一学年的书费、住宿费、校服费、伙食费等费用及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的住宿费全部由县财政予以补助。记者从培养免费生的长治市卫校开具的收费发票中看到,2014级每名学生第二学年住宿费为400元,每名学生第一学年开学费用为2615元,县财政共拨付66485元。

免费培养生完成3年学业并取得相应资格后,将由人社部门统一聘用,安排到户口所在行政村卫生所工作。赵海龙说,招录的42名“村来村去”定向培养生年龄都在23岁以下,完成2年学业就可以到乡镇卫生院实习。

该县的第三招是,让年老的村医离开岗位后老有所养。该县财政对年满60周岁,从事乡村医生工作30年以上者,均按本人离岗前级差岗位补助的90%发放养老补助,工龄每减少5年,补助比例相应减少5%。目前,县里共有老年退养乡村医生137人,每人每月领取的补助在320元~630元。赵海龙说,长治市政府今年出台文件,提出从乡镇卫生院业务收支结余中每年提取10%的资金,用于增加和提高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由各县统一标准统筹缴纳。“这一政策下来得太及时了,今后乡村医生岗位会更有吸引力。”

乡村医生激励保障机制运行两年多来,该县财政每年增加卫生投入200余万元。目前,按服务人口重新设置乡村医生后,享受财政补助人员增加27人,50岁以下人员增加17%,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增加6%,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人员增加1%。

晋中市新近出台的《晋中市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切实提高全市乡村医生各项待遇,让他们更加安心地为提高农村医疗水平贡献力量。

《实施意见》提出要切实提高乡村医生待遇,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水平。具体包括:明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分工,原则上将5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确保其所提供服务与其报酬待遇相适应。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项目、增加服务数量、提升服务质量,想方设法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加大对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补助力度,确保正常运行。从起,政府安排专项经费对村卫生室日常运行发生的水、电、暖、信息网络及维护费等给予补助,原则上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补助不低于3000元;从起,在落实原有乡村医生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对人口不足500人的行政村,每月补助村卫生室700元;对人口在500人至1000人的行政村,每月补助村卫生室400元。

《实施意见》还提出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政策。包括:继续完善乡村医生养老补助政策。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按月发放社会养老金。在岗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继续按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享受政府的专项缴费补助,直接计入该参保人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乡村医生退出机制。要结合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乡村医生退出机制,促进乡村医生队伍更新;进一步提高退养乡村医生的生活补助标准。从起,对年满60周岁并在村卫生室工作岗位离岗的乡村医生,在落实原有政策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退养生活补助100元。

中国点击率最高的一篇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