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提取类型及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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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提取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好多种类型的情况下都会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是有很多种情况的,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成都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所需材料吧!
住房消费类提取类型 | 所需材料 |
商品房 | ①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②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原件。 ③商品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款发票,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
再交易住房 | ①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 ②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 ③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 |
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 ①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②房改部门鉴章的专用收据; *单位向职工出售房改存量房,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应由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手续。 |
拆迁安置房 | 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 ②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被拆迁房屋为私产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公房的提供公房使用证,农房的提供宅基地使用证); ③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
建造自住住房 | ①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 ②规划部门规划选址批准文件; ③建设管理部门建房批准文件; ④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
翻建自住住房 | ①原房屋所有权证; ②建设管理部门改扩建批准文件; ③扩大用地规模的还需提供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 ④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
大建自住住房 | ①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文件(经鉴定为危房需大修); ②房屋所有权证; ③支付大修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
租住自住房 | ①承租商品住房,应当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承租商品住房所有权证复印件。承租商品住房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复印件; ②承租保障性住房或公有住房,应当提供租赁协议和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 ③法律法规确定的其它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