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配套新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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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的配套措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近日印发。根据《办法》,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第二支柱的建立。

根据《办法》,职业年金由单位缴费、个人缴费、投资运营收益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构成。

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对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对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实账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规定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办法》称,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保证职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职业年金基金的具体投资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与职业年金类似的是企业年金,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认为,职业年金的投资管理会参考企业年金。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年金投资股票等权益类产品以及股票基金、混合基金、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股票投资比例高于或者等于30%)的比例,不得高于投资组合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净值的30%.

而对于职业年金推出后的规模增长,齐传钧说,“估计年增千亿没问题。”按此计算,意味着职业年金每年可为股市输血300亿元左右。

人社部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去年底,我国企业年金规模累计达7688.95亿元,较2013年底增加了1653.95亿元,增幅达27.41%;去年投资收益581.31亿元,当年加权平均收益率9.3%,为股市提供了数百亿元可投资金。

此外,《办法》称,职业年金有关税收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2013年底,财政部出台了关于企业年金的税收递延政策,企业年金的同比增速无论金额还是增幅均高于2013年。

《办法》规定:

职业年金强制建立,发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

适用范围和缴费基数均与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一致;

实行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采取个人账户方式管理;

个人账户资金随同工作变动转移,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

根据本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确定待遇水平,缴费与待遇挂钩。

个人缴费比例为工资的4%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津贴,不含奖励性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今年就会缴纳,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是同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说。

办法明确,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

“我最关心的就是缴费基数是多少!”国家某部委的公务员王钦任职正科3年,月收入5400元左右,其中工资只有1900元左右,其他都是津补贴。“要是按照1900元的工资缴费,那就亏大了。”他说。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说,对于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缴费基数是上一年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和已经规范后的津补贴;对于事业单位人员,缴费基数是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补贴以及绩效工资。“改革性的补贴、奖励性的补贴暂时不纳入缴费基数。”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改革后将适当提高基本工资的比重。

办法规定,对于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部分由财政支出。而对于非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由单位实际承担,采取实账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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