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教职工福利待遇标准及补贴最新消息
核心内容:一般教职工福利待遇怎么样?教职工福利待遇及各项补助标准是多少?下面整理了有关教职工福利待遇标准的内容,不是通用,仅供参考了解。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标准。
1.教职工结婚补助。凡本校在职教职工新婚,学校一次性补助600元。婚礼时以学校领导名义送花篮以示庆贺。
2.丧葬费、抚恤金。凡本校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去世,学校一次性补助500元,学校送花圈(如不在本地的,学校付代办费50元)。教职工本人去世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抚恤金,抚恤金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暂行标准为以去世当月工资为基数,发放20个月)。
3.遗属补助。本校教职工去世后,有遗属需要补助的,经市教育局、市人事局批准,按季度核发遗属补助(暂行标准为每月420元)。
4.教职工住院补助。凡我校教职工在一年中生病必须住院治疗的,凭住院证明材料,由学校医务室审核后,经校长室批准,给予一次住院补助500元。长期病假的,由本人申请,经校长室批准,每年可给予500元医疗补助。
5.在职教职工经学校批准参加对口专业进修(技师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等),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技能证书,并与学校签订五年工作协议后,可以报销50%的学费
6.离退休人员学费报销。离退休人员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上老年大学的,每学期最高可报学费70元。每年按两学期计算。
7.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国庆、中秋),学校按照每节200元的标准给在职教职工发放福利。
8.教师节。学校根据每位教职工的工作岗位发放教师节慰问金,校内任课教师600元,其他岗位300元,退休教职工300元。外聘教师由各系(部)拟订标准发放。
9.三八妇女节。凡学校在职女教职工每人发200元节日慰问金,3月8日当天放假半天。
10.在职女教职工生育子女一周内,学校相关部门组织慰问,发放慰问金100元;关于生育保险,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报销;在职女教职工在育龄阶段(产假后上班之月起至退休止)每半年发卫生用品补助50元。
11.关于体检。教师体检费用每人每次费用在200元左右,男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女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的在职和离、退休教师每年体检一次;男35周岁工至45周岁(含35周岁)、女30周岁至40周岁(含30周岁)每二年体检一次;男35周岁以下、女30周岁以下每三年检一次;育龄妇女在非体检年份安排妇检一次。
12.在职教职工退休当月,学校赠送价值200元的纪念品一份。离退休教职工每年重阳节聚餐一次,发放节日慰问金50元,给当年过整生日的离退休教职工送祝寿蛋糕一只,每年组织一次常规体检。
13.在职在岗教职工发放防暑降温费300元,防寒费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