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公务员工资待遇福利,年保定公务员绩效工资及比例标准
公务员工资调整办法
从7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月510元至525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585元至7835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每月810元至613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020元至6496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1)。
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降低(各职级纳入额度见附表5)。
在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件2)。
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降低。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从7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81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85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77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770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130元至164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60元至2010元;
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70元至579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15元至6355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50元至185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85元至2047元。
将部分绩效工离退休人员离休费增加了!
实施办法
从7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
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50元,省部级副职110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50元,县处级正职600元,县处级副职50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8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退休老专家、起义等人员每月按同职务离休人员的标准增加退休费;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每月按400元标准增加退休费。
延伸阅读
2017年全国公务员涨工资改革方案
今年6月,公布《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意见》、《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意见》,快来随小编阅读了解具体内容吧。
A.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将分别提高
从10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525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6135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
具体办法是,以国家统一规定的减少额度为基数,按现行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在规范津贴补贴中所占比重,确定各自的减少额度,并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在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B.毕业生试用期工资标准相应提高
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提高后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19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2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34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39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43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在提高上述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的同时,规范津贴补贴相应减少,具体按其执行规范津贴补贴对应的职务层次减少额度予以扣减。
C.提高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标准
适当提高机关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为:
技术工人。招工前为普通初中、高中毕业生学徒期待遇:第一年每月1160元,第二年每月1180元。招工前具有技校、职业高中(含中专,下同)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徒期待遇:技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每月121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280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月1340元。
普通工人。普通工人熟练期待遇:招工前为普通初中、高中毕业生,每月1160元;技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每月11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240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月1280元。
在提高机关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资标准的同时,规范津贴补贴相应减少,具体按其执行规范津贴补贴对应的岗位技术等级减少额度予以扣减。
D.近期将每两年调整一次
根据国家规定,我省将建立定期调整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制度。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近期每两年调整一次。如遇发生金融危机、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基本工资标准延后调整。具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部署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