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有哪些传统文化和习俗(元素+特色)
传统文化是我们生活中息息相关的,融入我们生活的,我们享受它而不自知的东西。传统文化就是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文化,是各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现。其实大家都很好奇各个省份当地的传统文化及传统文化特色,小编整理了中山的传统文化和习俗,供大家参考,希望有所帮助。
一、中山有哪些传统文化和习俗
民间艺术
中山民间艺术丰富,其中有中山民歌、舞龙狮鹤凤、崖口飘色等。中山是民歌之乡,民间流行的民歌有咸水歌、高棠歌、大缯歌、客家山歌、鹤歌、姑妹歌、渔鼓、龙舟、小调儿歌等,其中以咸水歌和高棠歌最有特色,这两种民歌已有300多年的历史,流行于坦洲镇等大沙田区。中山舞龙分为木龙、火龙、金龙、沙龙、草龙、游龙、板龙、云龙等8个种类。2006年,坦洲咸水歌、小榄菊花会、沙溪凉茶被纳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南朗崖口飘色、五桂山白口莲山歌、沙溪鹤舞、黄圃麒麟舞、黄圃飘色等5项民间艺术形式被纳入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
慈善万人行
慈善万人行入选广东"一城一特"春节文化活动名录,创办于1988年,是借鉴香港“百万行”的民间慈善活动,在中山开展“万人行”的敬老活动,借助社会力量敬爱老人们,命名“中山敬老万人行”。1989年起易名为“中山慈善万人行”,在每年的农历正月初七举行,2000年起改在每年的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举行。慈善万人行已经成为中山新春最具特色及最有意义的春节传统活动,同时也成为中山最具特色的城市精神文化品牌,成为中山人民津津乐道的城市名片。
小榄菊花会
小榄镇位于中山市北部。小榄人种菊从南宋开始,已有700多年历史。而举行菊花会,则起源于清代乾隆元年即丙辰年(公元1736年),被誉为“菊城”,以后小榄每年秋季举行一次。每到花期,种菊人将艺菊移到菊社观摩品评,交流菊艺心得,成为中山小榄的传统节日。菊花会期间,万盆菊花竞相开放,小榄人除了举行大型的菊花展览,还要开展各式各样的文化活动,有曲艺、飘色、舞龙、舞狮等多项文艺表演。
岭南水乡旅游文化节
中山市民众镇是岭南一带保存最完整、最具有水乡特色的自然生态与人文生态景区,有“岭南水乡”的美誉。为更好开发挖掘本土旅游优势资源,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中山于2007年推出“中山市岭南水乡旅游文化节”,举办“和谐乡村”摄影展、名优农产品展销会、乡村美食风情街、动物演艺秀、水乡运动会、水乡民俗展、水上民歌邀请赛等丰富多彩活动。其中极具乡土气息的“水乡运动会”最有趣味性,群众参与性也强,包括水上拔河、扒禾桶、水上捉鳝、水上捉鸭、夫妻背跑等多项赛事。
咸水歌
咸水歌是广东地方民歌的一种表现形式,主要流传于广东省中山、番禺、珠海、南海等沿海和河网地带的农民和渔民中,而中山坦洲则是珠三角地区咸水歌的代表区域。2006年5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广东省沿海沙田《疍民调查材料》中记载:疍民无论男女老少都喜欢唱歌,触景生情,随编随唱。疍民在喜庆的日子里唱,在孤苦难过时唱,在出海打鱼、摇船驳艇时唱,在织网绞缆时唱,在田间地头、休闲欢聚时唱,与异性交流时唱,这已经成为他们在生活中进行语言和情感交流的工具。
中山咸水歌具有特定的地域性。疍民们以船为家,居住在珠三角的河道上,或者沿岸居住在沙田地区的“茅寮”中。这样的生活环境孕育了中山市沙田民众独特的风土人情和生活方式,同样也是中山咸水歌产生和发展的先天条件。中山疍民的传统歌曲咸水歌能够成为中山民俗文化的代表之一,更是体现了中山人民丰富多彩的文化内涵和热爱生活的美好品质。
中山当地居民自古以来便有唱歌之俗,且世代沿袭,保留着传统的唱法,形成了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咸水歌。咸水歌是疍家人口耳传唱的口头文化。清人屈翁山的《广东新语诗语》中记载:“疍人亦喜唱歌,婚夕两舟相合,男歌胜则牵女衣过舟也”,可见咸水歌早在明末清初就很流行 。
据北宋《太平寰宇记》中记载:香山之民在婚丧嫁娶、庆典祀神时,均歌唱以导其情,曰歌堂…… 明朝嘉靖年间的《香山县志》中还记载有黄棠所写《长洲烟雨》中对疍民们生活场景的描述:万顶中间螺髻青,人家环遶住升平。鹤汀凫渚虽烟雨,长有渔歌牧笛声。明代史学家黄佐的《石岐夜泊》里也有:渔歌菱唱不胜春,桂楫兰桡镜光里 。又如清朝光绪《香山县志》卷四《舆地上﹒山川》记载有:风雨初晴岁欲除,舟维海汊意何如。村墟易米盐为钞,蛋艇提壶酒换渔。
新世纪以来,中山坦洲、民众和东升等镇区都大力开展咸水歌文化传承。自2001年开始,东升镇每年均下拨数10万元专项经费扶持咸水歌传承工作。2006年,中山咸水歌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此后几年,中山咸水歌频频亮相大小舞台,成为中山民俗文化的精品。坦洲、民众、东升3个镇区陆续成立民歌协会、咸水歌传承基地,每年开展水乡文化节,举办咸水歌比赛等 。
二、中山城市简介
中山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中部偏南的西江、北江下游出海处。位于北纬22°11′~22°47′,东经113°09′~113°46′之间。北接广州市南沙区和佛山市顺德区,西邻江门市区、新会区和珠海市斗门区,东南连珠海市,东隔珠江口伶仃洋与深圳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相望。
自然资源
行政管辖面积1783.67平方千米。历年平均太阳总辐射量445155.4焦耳/平方厘米,是广东省内太阳辐射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之一。中山市域范围内有外江12条,内河涌1041条,内河涌总长约2016.35千米,河网密布,流域宽广。探明并开发利用的矿产有花岗岩石料、砂料、耐火黏土和矿泉水、地下热水。
因拥有优质的沉香资源和深厚的沉香文化底蕴,中山市于2011年获评“中国沉香之乡”。拥有中山温泉、长江水库旅游区、泉林山庄、紫马岭公园、名树园、树木园、金钟水库、五桂山逍遥谷、翠竹园漂流乐园、逸仙湖公园、大涌卓旗山公园及烟墩山古塔、西山禅寺、南山古香林、宋帝遗迹、罗三妹山、桥头小琅环等景观。
自然气候
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光热充足,雨量充沛。年平均(1981—2010年)气温为22.5℃。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为1886毫米,日照时长1705.4小时。年平均雷暴日数为68.2日。灾害天气主要有台风、暴雨和强对流。2019年1月19日,中山市通过国家气候标志专家评审,获国家气候中心评定为中国气候宜居市,成为广东省首个获得国家气候标志的地级市。评估报告指出,中山空气质量优良,森林植被指数高,生态环境好,气候资源丰富,水资源充沛,水质优良,气候景观多样,旅游和度假气候条件优越,十分宜居宜养宜业宜游。近年来,中山植被指数、森林覆盖率增加明显。在气候宜居类40项评估指标中,有35项达到优良,优良率达88%。
城市简史
中山,1925年前称香山。据宋朝《太平寰宇记》记载:东莞县香山在“县南隔海三百里,地多神仙花卉,故曰:香山”。古代香山,是孤悬于珠江口外伶仃洋上的岛屿,境域仅为现在的五桂山和凤凰山周围的山地和丘陵区,即石岐城区至澳门一带地域。考古表明,在距今5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已有土著古越族人在香山岛屿捕鱼打猎和半定居。香山在汉代属番禺县地域,晋代以后属东官郡地域,唐代属东莞县地域。南宋绍兴二十二年(1152年)设香山县,并割入南海、番禺、新会三县的滨海地域,隶属广州。民国时期,直属广东省。香山县翠亨村是孙中山的故乡。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同年4月15日,广州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府决定,将香山县更名为中山县,以纪念孙中山。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为中山县,属佛山地区管辖。198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山县改为中山市(县级),属佛山市管辖。1988年1月,经国务院批复,中山市升格为地级市,直属广东省管辖。
行政区划
中山市下辖15个镇(黄圃镇、南头镇、东凤镇、阜沙镇、小榄镇、古镇镇、横栏镇、三角镇、港口镇、大涌镇、沙溪镇、三乡镇、板芙镇、神湾镇、坦洲镇)、8个街道(石岐街道、东区街道、西区街道、南区街道、五桂山街道、中山港街道、民众街道、南朗街道),区域内含有1个国家级开发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和1个经济协作区——翠亨新区,辖137个社区和150个行政村。
人口构成
一、人口
2021年末,中山市常住人口446.69万人,城镇化率为87.0%。年末户籍人口198.7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76.71万人;出生人口2.34万人,出生率12.01‰;死亡人口1.08万人,死亡率5.57‰;自然增长人口1.26万人,自然增长率6.44‰。
二、民族
2020年,中山市常住人口以汉族为主,有408.08万人;少数民族51个,有33.65万人,其中人数最多的是壮族,有18.69万人,接下来依次是瑶族、土家族、苗族、侗族和布依族,分别有3.78万人、3.24万人、3.07万人、1.16万人和1.02万人,其余少数民族人口均低于1万人。
少数民族以外来人员为主,占全部少数民族人口的95.5%,遍布全市各镇街。小榄镇(含原东升镇)少数民族人口最多,有8.12万人,接下来依次是坦洲镇、古镇镇、横栏镇、三乡镇、南头镇,分别有2.53万人、2.48万人、2.40万人、2.06万人、2.04万人,其他镇街少数民族人口均低于2万人。
经济建设
过去五年,是中山攻坚克难、砥砺前行的五年,也是中山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严峻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本届政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中国*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经济运行企稳回升。坚定不移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经济逐步回到健康运行轨道,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从一度全省排名靠后,稳步回升到全省前列。市场主体净增18.7万户,总数突破51万户,“四上”企业增至7293家,上市上板企业达83家。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提高到48.4%。投资结构明显改善,工业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占比分别提高到22.4%、32.7%。
(二)创新能力稳步提升。成功引入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中山光子科学中心、中山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等15个高端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达2300家,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占比提高到60%。有效发明专利量实现翻番。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增至4387人,省市级创新创业科研团队增至50个。推动超过3700家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质量工作考核连续2年获评A级。
(三)改革开放持续深化。顺利完成市镇两级机构改革,翠亨新区统筹南朗、火炬开发区统筹民众、小榄与东升合并“两统筹一合并”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跃居珠三角第一梯队。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试点开展“评定分离”改革。申报成为全省7个大型产业集聚区之一。获批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药品进口口岸。成功举办第四届海峡两岸中山论坛、第十二届中国民间艺术节、中国(中山)花木产业大会。
(四)城乡建设不断提质。加快融入大湾区现代化交通体系,南沙港铁路、广中江高速公路全线通车,坦洲快线等一批干线公路建成通车。获评国家森林城市,建成翠亨国家湿地公园、金钟湖公园、市儿童公园等一批公园。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提高至8714吨/日,实现“日产日清”。建成高标准农田20.5万亩,创建4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干净整洁村达100%,美丽宜居村占比超70%。
科技创新
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中山光子科学中心、先进低温技术研究院纳入省推进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建设任务表,2021年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中国检科院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获得广东省高水平创新研究院认定,哈工大机器人(中山)无人装备与人工智能研究创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全市累计引进高校、科研机构建设高端创新平台15个,建立省级新型研发机构9家,拥有各类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484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达2294家,居全省第5位,其中规模以上高企占高企总数比重达61.4%。推动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全市现有市级以上科技孵化载体79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11家、国家级备案众创空间7家。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增至50个。2021年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9673件,同比增长15%。
城市建设
铁腕整治土地、规划乱象,2019年至今,出台120项制度重塑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强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土地、规划对城市发展的支撑作用得到根本性转变。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稳步推进,村庄规划实现全覆盖。2017年至今,累计处置闲置土地5.33万亩、批而未供用地4.08万亩,完成“三旧”改造超过1.25万亩。交通建设扎实推进,全市公路总里程3307.4公里(含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畅通工程577.35公里),南沙港铁路、深中通道等一批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中,二环快速路东段、国道G105南段以及古镇快线主线等一批快速路建成通车,打通一批“瓶颈路”,完成一批市政道路升级改造。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成效显著,超过70%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正在创建4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培育20家省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形成一批特色农业品牌。
深化改革
推进“多证合一”“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证照分离”“一照通行”“企业开办一网一窗通办通取”“深化市场主体退出”等一系列改革,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平均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企业开办各类事项已实现100%网上可办和“指尖可办”,2017至2021五年各类市场主体净增18.7万户、总量超53万户。稳步推进简政放权,下放依申请管理职权607项,非依申请管理职权2521项。“数字政府”加快建设,七大类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一网通办”,3425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国企、财政、农业农村等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获批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古镇灯饰、小榄五金制品、南头家电获评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主要应用覆盖率达100%,进口、出口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底分别压缩82%和91%。
生态环境
全市共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64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65.3平方公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2.75万亩。建成36个森林、湿地主题公园,建设自然保护地20个,面积共11011公顷。我市PM2.5、PM10、CO、NO2、SO2等5项指标已实现多年稳定达标并呈逐年下降趋势,2021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1,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率为89.9%,六项指标全面达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第14位,全省排第12位、珠三角排第4位。全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2021年考核断面水质均达标,其中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在全省城市水质综合指数排名位列第3位。全市共启动20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生态环境污染损害数额总计超9700万元。我市生态补偿范围覆盖森林、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累计投入生态补偿资金12.34亿元。建成“9+300中山市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对空气中的常规污染因子进行24小时连续在线的监测;建成中山市河涌水质自动监测平台,全面监控全市15个流域水环境;构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全过程监管平台,对纳入监管范围的建设用地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建成中山市固体废物在线监控管理平台,实现全市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建成5个涉VOCs工序集中生产的“共性工厂”,第一批分布在全市13个镇街的18个共性工厂、环保共性产业园正有序推进。全市域禁燃高污染燃料、禁行黑烟车,工业燃煤锅炉改造全部完成清洁化改造,公交车实现100%纯电化;16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未达标)水体完成整治并通过国家专项检查工作组核查,正在开展覆盖全市15个流域的未达标水体整治。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8714吨/日,做到生活垃圾100%焚烧处理,焚烧后炉渣100%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