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京政发[2015]5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推动本市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按照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统筹资源、协同创新、高端培养,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着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形成适应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有机结合,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首都特色的国际一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结构规模更加合理。优化发展多层次职业教育,到2020年,中职教育在校生规模6万人左右,专科层次高职教育在校生规模10万人左右,高职与本科衔接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1万人左右,应用型本科层次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达到一定规模。职业院校每年完成从业人员技术技能培训50万人次以上。
??产教融合更加紧密。对接产业布局调整,推动集团化办学,到2020年,校企深度合作的职业教育集团达到15个左右;对接产业优化升级,建设100个精品特色专业(点);对接企业人才需求,建设100个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化实训基地。
??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各类人才培养水平大幅提升,实训设备配置水平与技术进步要求更加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到2020年,建成10所左右国际先进水平的职业院校和一批骨干专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培养高地。建设一支高水平、国际化、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80%以上。
??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基本建立,政策法规更加健全,办学标准更加科学规范,监管机制更加完善。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更加主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调整优化职业教育结构。着力调整首都职业教育发展重心,引导职业院校向精品化方向发展,原则上不再增设新的职业院校。结合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要求,逐步压缩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全市中等职业院校调整到60所左右,稳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积极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稳步扩大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四)整合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充分发挥首都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资源优势,优化职业教育空间布局。鼓励优质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优化职业教育资源,引导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办学特色不突出的学校转型、调整或退出。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为应用技术类型高校,探索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合作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模式。探索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培训相融通的机制,促进职业院校与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资源整合。
(五)拓宽职业人才发展通道。建立合理分流、分类培养、立体衔接、多样选择的培养机制,开展中、高职与本科教育贯通培养、联合培养改革试点,打通中职、高职教育与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的培养渠道。深化“3+2”中、高职教育衔接和“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改革,专业设置聚焦产业转型升级人才需求,培养方案强化整体设计、系统培养和贯通实施。
(六)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融通、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相衔接。充分利用职业院校办学资源开展大中小学生职业体验教育,增强学生的职业认知和实践动手能力;大力支持职业院校面向大中专学生开展创业就业指导。鼓励职业院校开展多种形式职业培训,建立公益性农民培训制度,结合农村发展实际和需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农村技术人员再培训,为“农转居”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建立职业院校服务社区机制,开设社区教育课程,构建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七)推动京津冀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引导东城区、西城区中等职业学校向郊区疏解;支持其他有条件的职业院校通过搬迁、办分校、联合办学等方式向外疏解。探索建立京津冀职业教育集团,适应产业链分工合作的需要,支持职业院校跨区域合作培养人才、合作开发课程、共享数字化教学资源、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共享教学科研成果。加强与河北省张家口市职业院校的对接协作,为2022年冬奥会培养培训更多的技术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