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入学政策年龄最新规定,放宽入学政策年龄最新消息
日前,《2020年怀化主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和《2020年怀化主城区初中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正式印发。2020年怀化主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94个班,民办学校计划招生53个班。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行“划片就近、计划招生、免试入学、学位申请、分类分层、积分排序、合理调剂、公开透明、市级主导、区级为主、公办不择校、择校上民办”的原则,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优化招生服务,促进教育公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规范区域内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的意见》(湘政发〔2017〕20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怀化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怀教小组发〔2020〕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2020年怀化市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行“划片就近、计划招生、免试入学、学位申请、分类分层、积分排序、合理调剂、公开透明、市级主导、区级为主、公办不择校、择校上民办”的原则,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优化招生服务,促进教育公平。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市教育局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跨县市区招生比例不高于本校招生计划的40%。区教育局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安排鹤城区学生入学;在区域内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经市教育局批准可在本市其他县市区适当招生。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怀化主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94个班,民办学校计划招生53个班:
(一)市直学校:锦溪小学10个,宏宇小学11个,实验小学8个,铁一小12个,宏宇小学西校区4个。
(二)鹤城区学校:舞水小学10个(本部5个、西校区5个),跃进路小学8个,人民路小学10个,钟秀学校9个,太平桥小学10个,鹤翔学校6个(本部4个,北校区2个班),大汉小学8个,碧桂园小学10个,公园路小学2个,红星路小学7个,湖天桥小学3个,城南学校2个,华都小学10个,欧城小学8个,正清路小学4个,锦园路小学3个,河西学校12个,东晟学校3个,城东小学3个,象形学校4个,坨院学校3个,集贤学校8个,坨院芙蓉学校6个。
(三)民办学校:雅礼实验学校6个(其中自主招生3个),郡永实验学校6个(其中自主招生3个),湖南师大附属怀化学校6个(其中自主招生2个),清华实验学校6个,英才学校3个,人才学校3个,振华学校2个,蓝天学校5个,金鼎学校4个,星光学校3个,朝阳学校3个,舞阳学校3个,犀牛山学校3个。
三、招生对象
截至2020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且未注册学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一)鹤城城区户籍儿童且其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为鹤城城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0年7月31日前)。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非鹤城城区户籍儿童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也可申请: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怀化主城区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入住;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怀化主城区无合法房产但取得怀化主城区居住证一年以上(居住证截至2020年6月30日前满一年),并在主城区务工、经商(务工以在怀化主城区购买企业养老保险为依据,经商以办理营业执照和纳税凭证为依据)。
四、学位安排办法
根据户籍将适龄儿童分为鹤城城区户籍与非鹤城城区户籍两类,分批申报、录取。每批次(先鹤城城区户籍再非鹤城城区户籍)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具体积分办法见附件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若超过招生计划,同一批次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参加市直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随机派位未成功的学生,符合怀化主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不符合怀化主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县市区统筹安排学位。
符合入学基本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录取后,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补录进城务工、经商并购买企业养老保险的随迁适龄子女就读。公布符合入学基本条件儿童录取名单时,同时向社会公布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及学位数,家长可到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补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积分从高到低依次补录,录满为止。
招生批次安排:1.提前批次:鹤城区户籍申报主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居民子女。2.第一批次:鹤城城区户籍儿童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居民子女。3.第二批和第三批次:非鹤城城区户籍居民子女。
五、做好招生宣传
招生入学涉及到相应学区适龄儿童的切身利益,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相关学校要在学校网络平台和校园醒目处设立宣传栏和政策咨询台,深入街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六、做好培训工作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学校及幼儿园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学校领导、招生工作人员了解招生政策,熟悉招生程序,掌握招生方法,为家长、学生提供更好的指导和服务。同时,还要组织街道、社区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推进。
七、严肃招生纪律
(一)严禁跨区域招生。坚持“划片就近”原则招生,学校只能招收本区域内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区域招生或跨区域办理学生学籍。
(二)严禁学校私自招生。严格落实招生计划,学校招生工作需按照招生方案且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招生,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或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杜绝学校与幼儿园签定招生协议等现象。
(三)严禁“打招呼批条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招生纪律,落实招生责任,杜绝“打招呼批条子”等破坏招生纪律现象。
(四)严禁弄虚作假。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为入学提供虚假证明,属鹤城户籍的取消拟申请的学校学位,非鹤城户籍的不再安排怀化主城区义务教育小一公办学校学位。
(五)严禁买卖学位。严禁任何招生学校和个人收受生源学校(幼儿园)或家长红包礼金等买卖学位,严禁任何生源学校(幼儿园)、招生学校和个人借招生谋取私利。
在招生过程中,如发现或收到群众举报存在以上现象的,将由纪检部门进行查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市教育局2711491、2210282;
区教育局2267553、2265502。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怀化市教育局基教科和鹤城区教育局基教股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怀化主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积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