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中小学招生政策变化 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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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轮紧张的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招生政策又有哪些新变化?5月19日,2015秋季湘潭市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在市教育局召开。湘潭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对今年湘潭市中小学招生政策做了重要解读。

小学免试就近,以县为主

会议要求,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据村组、街道、路段、门牌号等,为每一所小学合理划定招生服务范围。招生服务原则上按单校划片,对于老城区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的学校,可以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和入学人数基本相当的原则为多所学校划定统一招生范围(多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

市和平小学招生服务范围由教育局和雨湖区教育局协商划定;县(市)区(园区)城区小学招生服务范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农村小学实行乡镇学区制管理,招生服务范围由乡镇中心学校划定。

执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小学,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根据“自主招生、报满为止、超员摇号”的原则招收适龄儿童入学。

初中免试就近,分类招生,分级管理

据《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潭教通〔2015〕60号),要求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公办初中学校必须在划分片区内招生,市直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划片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与城区教育局协商确定。外地回湘潭市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由所在地教育局行政部门根据与居住地的情况确定对应初中,实行划片招生,户口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居住地为准。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城区学校,按“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学为主”的原则安排入学。本市范围内适龄残疾少年申请到市、县(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鼓励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少年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原则上就近入学。

普高取消择校生,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分指标生志愿、特长生志愿和统一招生志愿三类。据了解,2014年秋季,湘潭市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省特色教育实验学校,下同)择校生最高比例从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20%降低到了不超过10%。择校生严格实行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的“三限”政策,今年,湘潭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

根据学校条件,可以招收少量体育、音乐、美术、科技创新等特长生。特长生必须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同时必须参加2015年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特长生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特色教育实验学校特长生计划可放宽至15%)。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2015年全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生计划,均衡分配到相关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要求严格执行普高最低控制线分数,普职分流结构不断优化。

会议强调,招生工作方案要科学,计划要明确,举措要到位,执行要用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严格把好政策关,牢固树立政策意识;把好宣传关,牢固树立规则意识;把好录取关,创新监督方式。市教育局相关人士提醒,我市实行阳光招生,市民一旦发现有违规操作行为,可拨打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5231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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