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最新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材版本一览表
根据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闽教基〔2016〕27号)文,为做好2016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及进校教辅征订管理,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省教育厅印发的教学用书目录是学校征订教学用书的唯一依据,各中小学不得使用其他任何单位编印的目录进行征订。各地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全过程管理,做好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材的征订工作,对所属学校报送的教科书选用版本、征订数逐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二、2016年秋季福州市各中小学教学用书,继续使用我局选定的教材版本(详见附件一:《福州市中小学使用教材目录》,包括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等三部分目录)。教科书为必选部分,每学科只能选订一种版本,教师用书、挂图、磁带、CD-ROM及投影片等只供教师教学中选用,高中学生仅可自愿选择购买磁带或CD-ROM光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各地应根据课程计划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科书,严禁选用教学目录以外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三、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数学、英语、俄语、日语、物理、化学、生物、初中科学、历史与社会、地理、音乐、美术、艺术、体育与健康、语文?书法练习指导等,继续使用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新教材。从2016年起,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名为“道德与法治”,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起始年级使用新编、修订教材,上述学科因后序册次教材正在审定中,仍沿用原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四、高中仍按我市教材目录征订,各学科教材的征订,各学校应根据本学期课程教学安排进行,要注意选订国家《考试大纲》规定的选考模块(专题)教材,但不得提前征订本学期未开设的必修或选修模块教材。
五、从2016年秋季起,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全部实行免费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教科书,并对部分学科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
1.免费提供教科书。
国家课程:《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语文?书法练习指导》。
地方课程:《劳动》《劳动技术》《海西家园》《地理图册》《地理填充图册》《历史图册》《历史填充图册》。
2016年秋季向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学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单色第11版)。
2.部分学科教科书实行循环使用。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音乐》《美术》《艺术》《信息技术》《海西家园》《劳动》《劳动技术》、小学《科学》、初中《体育与健康》等教科书纳入循环使用。循环教科书破损和学生数变化的补充发放工作,由省级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在校生数的三分之一进行统一配发。鉴于今年对义务教育《信息技术》教科书重新修订,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各年级要订足《信息技术》学科数量,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上述所有学科各年级要注意订足数量,2017年秋季实行循环。
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免费教科书不纳入循环使用范围。
3.循环使用教科书是中小学的教育装备,由国家免费提供,学校集中管理,学生免费使用,实行年度纵向循环,不属于学生个人所有。各地和有关中小学应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08〕7号)要求,加强对循环教科书使用管理,对回收的循环教科书必须进行全面消毒;对破损回收能使用教科书要及时进行修补,做到至少三分之二的教科书能继续使用,确保下学年学生人手一册。
六、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了解新学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流动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将有关学生就学信息输入学籍管理系统,组织做好中小学教科书征订、发放和调剂工作,确保秋季开学前含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内的中小学生“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在免费提供教科书以后,严禁向任何学生收取涉及教科书的一切费用。
七、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中小学用书管理工作纳入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中,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征订工作。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发放工作的组织和监管,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按时、按量、保质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我局将加强对各地教材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更换教材、使用未经审定教材的地方和学校进行严肃处理,并责令纠正。
各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情况于5月20日前按录属关系报上级县(市)区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所属学校报送的教科书选用版本、征订数逐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审核无误加盖公章后于5月25日前送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分公司。
八、抓紧做好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
1.2016年秋季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目录,一科一辅,学生自愿、无偿代购”原则。各学校根据我局编制的《福州市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推荐目录》(详见附件二《福州市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及“代购申请单”。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印发任何教辅材料的征(预)订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及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根据省教育厅部署,2016年秋季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一律通过“福建省中小学进校教辅材征订料网络管理平台”进行,此外任何征订行为均视为违规。鉴于今年普高进校教辅材料进行重新推荐,《福州市普高进校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及分类使用的学校,我局将另文发布。
2.“教辅网络征订平台”征订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时间安排:根据省教育厅部署,2016年秋季初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25日,普通高中进校教辅材料征订时间为5月16日至6月10日。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通过福建省中小学教辅征订网络管理平台(网址:http://jfgl.fjedu.gov.cn)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管理平台首页公布。
“教辅网络征订平台”工作要求:
工作要求:(1)账户和密码管理,“教辅管理平台”实行用户管理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指定专人管理。学校分教辅经办人员和校长审批两种账户密码。首次登录征订管理平台,必须对用户信息及密码进行修改,并保管好账号和密码,切实履行职责。
(2)征订流程: 学校教辅经办人员根据“代购申请单” 汇总在网络平台填报征订数字,经校长审批后从“网络平台”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审核报福州市教育局审核,审核确认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经福州市教育局审核通过的中小学教辅征订书目、版本、数量等信息打印后,经教育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辅材料发行单位
3.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要成立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审定领导小组,各校要确定专人,集中精力,学好、用好征订管理平台,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规范操作,确保我省首次教辅网上征订工作顺利开展。
学校每个学期使用的进校教辅材料书目、数量、价格、出版社等信息必须在校内张榜公布,作为学校校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各中小学校在征订过程中应将征订情况保存三年备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用中小学教辅征订网络管理平台的通知》(闽教办基〔2014〕16号)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教辅材料征订的审核把关,发现教辅品种、版本和订数等存在异常的,要及时退回重新填报或要求学校作出说明,确保教辅征订版本、数量等准确。学校不得直接将教辅征订单报送发行单位。
普通中小学用书征订和进校教辅材料征订管理,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也是一项政策性强、业务性、时间性很强的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规定做好该项工作,并将执行过程情况及时报告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