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上海幼升小:徐汇区公办小学入学方式
一、招生对象
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二、招生原则
1.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额为40人左右。
2.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4.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5.符合就读条件的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优先安排持有满积分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三、信息登记
1.2017年,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www.shrxbm.cn)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3月18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开通。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6月30日为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2.凡在本市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在4月8?23日带好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就读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1)本市户籍的:A、常住户口,携带适龄儿童的户口薄、出生证、房产证,监护人的户口簿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并提供与登记申请回执一致的本区自购房的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居住证明;B、集体户口,参照居住地入学。
(2)外省市户籍的:携带适龄儿童的户口薄、出生证、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和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并提供与居住证一致的本区自购房的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居住证明。
(3)港澳台、外籍:携带适龄儿童的身份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外国护照》)、出生证、《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单》,并提供与登记单一致的本区自购房的房屋产权证或《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相关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外国人还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居留证》等。
3.凡未在本市就读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如选择在本区就读的,法定监护人可在规定时间至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1)登记时间:4月10日、12日、14日、16日、18日、20日、23日;5月20日;6月24日、30日,上午9:00??11:00。
(2)登记地点: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接待大厅(百色支路28号)
(3)登记所需材料:(同上)
4.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XXXX家长:您好!您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已经完成,您可以登陆www.shrxbm.cn查看招生政策及您孩子的相关入学通知。用户名为您孩子的身份证件号码;初始密码:XXXXXX。《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您孩子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四、关于公办小学入学报名验证
1.报名验证时间和地点:
5月27日(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
5月28日(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
报名验证地点:按短信通知要求
2.家长必须带领适龄儿童,并携带以下材料,凭手机短信通知到指定报名验证点,进行现场核对和验证:
(1)《入学信息登记表》;
(2)信息登记时提供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预防接种卡。
3.各报名验证点要对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的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居住证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4.聋哑、盲(低视力)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由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安排进入相关学校。中、重度智力残疾儿童到徐汇区董李凤美康健学校进行入学登记信息审核(浦北路1109号,电话:54182577*8222)。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应在对口小学随班就读。
五、关于民办小学招生
1.本区民办小学的招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统一纳入我区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可跨区招生。严禁民办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学校招生简章须于3月15日前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和“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
2.4月24?26日,有意愿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报名成功后,家长必须于5月5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中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本人照片,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小学面谈。
3.5月6?7日,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民办小学的面谈。严禁学校利用面谈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或测试。民办小学的面谈过程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民办小学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5月8?9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1?12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各民办小学要在5月16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六、关于“校园开放日”活动
1.“校园开放日”活动主要是向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成果等。3月19日上午8:30?11:00公办小学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3月25日?4月7日,民办小学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民办小学“校园开放日”活动由各校自行决定,请家长及时关注各民办小学校园网首页,了解相关信息。
2.适龄儿童由一位家长陪同,自愿参加“校园开放日”活动,请适龄儿童家长提前关注各校的校园网,或到各校门卫室索取关于“校园开放日”安排及具体要求(含携带证件要求),有序参加“校园开放日”各项活动,照看好适龄儿童,无需携带任何学生简历或各类获奖证书。
七、区招生政策咨询(国定假日和中高考期间除外)
1.网址:http://www.xhedu.sh.cn/
2.咨询电话:5436124254361542联系人:杨老师、钮老师、孔老师
时间:3月--9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3.接待时间:3月?7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
8月?9月周二和周五上午8:30?11:00
接待地点:百色支路28号接待大厅联系人:黄老师
八、学校招生政策咨询(国定假日和中高考期间除外)
咨询电话:联系人:
时间:3月15日至7月8日周一、周三下午2:00?4:00。
九、友情提醒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2017学年,本市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学籍注册制度。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确保学生可以及时注册,并作为连续就读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