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个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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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加强自律意识和制度观念,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自觉用党纪政纪刚性约束和严格要求自己,没有出现“四风”方面的违规违纪现象。下面是解志愿为大家搜集整理提供到的关于党员个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范文,欢迎阅读参考学习

党员个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谨记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心中有操守,言行守规矩,宣传讲纪律。

要忠诚于党。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铁的纪律执行好党的宣传路线。

要严守底线。严守权力底线,牢记权力就是责任,用好权力为民谋事;严守道德底线,以“四德”为标尺,树立正确的名利观、地位观和权力观,保持共产党人的崇高品格;严守纪律底线,严格遵守党的宣传纪律,牢牢掌握舆论宣传的主导权、主动权,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要加强修养。常以革命前辈和身边典型为榜样,凡事站在前头,走在前列,以良好的修养树立共产党员的形象。要心存敬畏、行有准则、行有所止,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为品行操守,保持干净清正的精神风范。

要勇于担当。自觉肩负起引领社会思潮、凝聚思想共识的政治责任,在危急关头、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在一些错误观点、错误言论面前敢于出击、敢于亮剑,以自己应有的责任担当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凝聚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

保证党旗所指就是军旗所向

市委常委、西宁警备区政治委员王开林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关于“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要求上,必须思想坚定、行动坚决、作出表率。

坚定信仰,补足精神之钙。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守共产党人的正义感、是非观和原则性,从思想源头上补足精神之钙,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保证党旗所指就是军旗所向。

注重养成,形成行为自觉。自觉践行*“大道不偏离、小节不丧失”的谆谆教诲,注重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和生活习惯,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大堤,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

遵守规矩,强化纪律约束。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政治纪律各项规定,切实把党内规矩遵奉为人生戒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把合法性作为优先选项,经常与政策法规对表纠错,确保不触碰制度规定这条红线。

带头实践,树立鲜明导向。始终在心中高悬规矩的“利剑”,自觉正规工作圈、纯洁交友圈、净化娱乐圈,做到信规矩不存二心、守规矩不打折扣、用规矩不徇私情,以实际行动树起党员领导干部的好样子。

党员个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日,在暗访、督查、问责等工作中发现:“庸、懒、散、软、浮、躁、怨、疲”作风顽症在一定范围仍然存在,影响到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因此,认真分析和解决上述问题显得极为重要。

一、当前我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顽症的主要表现

通过对“环境创优年”、“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以来暗访、督查、问责等工作情况分析可发现,当前我市机关工作人员“庸、懒、散、软、浮、躁、怨、疲”作风顽症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违反日常工作纪律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未按照工作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作风浮漂疲沓、岗位责任心涣散,严重扰乱了机关日常管理秩序。2011年以来,主管部门通过暗访发现,部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或违反出勤要求擅自脱岗,或参加重要会议是违反会场纪律:如已查处的市东方教育中心上班时间组织学校负责人进行娱乐活动的行为、新安县石寺镇驻矿员擅自脱离岗位的行为、伊川县彭婆镇等六乡镇工作人员2011年春节假期后未按时到岗工作的行为、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在参加“全市重点科室作风评议动员大会”等重要会议时迟到、早退、违规使用手机等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

(二)违反管理、执法工作作风要求的行为时有发生。当前,部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开展行政管理工作或执法工作时,作风较为简单急躁、欠缺深入细致,导致管理或执法行为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给群众利益造成损害,也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如已查处的嵩县九店乡干部强令群众毁麦种烟的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责任人未严格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漠视群众利益,在管理、规划乡镇农业发展时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开展群众工作不深入、组织引导不力等违反工作作风要求的行为。此外,一些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法制意识淡漠,不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展开执法工作,致使违法行政、工作贻误等严重后果。如在调查媒体反映的“春都路违章铁皮房占道经营20年”事件时发现,时任道北办事处创建办主任的王某和市城市规划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宋某在执法工作中未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工作出现严重疏忽,致使有关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应对此事件,直至媒体曝光才予以处理,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部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力低下情况尚未改变。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行力优劣是作风建设成效的重要检验标准。当前,我市部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效能不高,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执行力低下,使一些政府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久拖不决,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如在遏制私搭乱建工作中,老城区、洛龙区与龙门管委会主管部门没有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相应要求,在审批过程中把关不严格、监督不到位,导致辖区内私搭乱建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呈现反弹趋势,影响了全市“城建提升攻坚战”的顺利开展。部分环保主管机关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措施不力,导致环境污染现象持续存在,严重侵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污染行为反复发生,如已查处的嵩县对该县同辉选铁厂违规建厂生产监管不力问题、洛龙区对该区某企业在龙门风景区内非法排污监管不力问题、伊川县对该县半坡乡土法烧铝石窑行为监管不力问题。

(四)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保障大局的工作作风尚未树立。2011年以来,实施“六加一攻坚战”,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接全国卫生城市复检验收、办好第30届牡丹文化节等中心工作成为我市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务好、保障好的大局。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干事业、团结一致谋发展的意识,以过硬的工作作风保障全市各项中心工作顺利推进。但是,主管部门在在暗访、督查、问责等工作中发现,目前我市部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保障大局的工作作风尚未树立,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开展速度慢、工作效果差、落实不到位,以致影响工作大局。如2011年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主管部门先后查处了63起违反创建工作要求的行为;在第30届牡丹文化节期间,主管部门又查处了21起违反节会举办要求的行为,上述案例集中反映出一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存在的缺乏大局意识、作风不过硬的问题。

二、当前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顽症的形成原因

作风顽症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既有主观的、内在的、个体的因素,也有客观的、外在的、社会的因素,各种因素之间相互影响和交织。

(一)主观方面的原因。平时不注意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学习的自觉性,满足于维持现状,思想上淡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淡化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忧患意识,不倾听群众的呼声,放松了世界观的自我改造,在社会不良风气的共同作用下,造成心理失衡、行为失当,从而导致在作风上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二)心理方面的原因。机关工作人员作为个体的人,客观上与其他普通人一样,难免受到“官本位”思想的侵袭,从政道德滑坡,搞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服务意识不强,法制淡薄等。一些干部既清楚领导班子配备政策,又知自己进不了班子,便隔岸观火不负责任地乱发议论,有的拿自己的长处比别人的短处,甚至“撂挑子”,有的认为自己是船到码头车到站,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从而工作懈怠,不思进取。这些趋利避害本性、社会惰化效应等因素往往是导致作风问题的重要心理因素。

(三)管理方面的原因。机关工作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没有考核制度,没有一套“奖优罚劣,褒勤贬懒”的奖惩考核体系,没有形成“能者留、平者让、庸者走”的机关人员流动体制。有的单位对队伍中存在的作风问题不闻不问,致使干部职工缺乏压力感和紧迫感,久而久之养成了拖拉疲沓、散漫慵懒的不良工作习惯。从团队的人文关怀看,有的单位对干部职工的家庭、生活困难和心理问题缺少切实关怀,致使干部职工对组织的归属感降低,对干部职工的敬业精神和进取精神带来消极影响。

(四)体制方面的原因。由于机关工作人员大都是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工作上做多做少一个样,工资上干好干坏一个样,认为“做与不做一个数,好与不好一个样”,甚至是做多了还会惹来麻烦、引来是非、招来矛盾,从而产生了对工作上的事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躲就躲,能溜就溜,不负责任的思想。

(五)监督方面的原因。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出问题,除了本人主观因素以外,客观上存在制度不健全、监督不严等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一旦失去监督,不良作风就会出现,直至产生腐败。目前工作作风的各种监督制度不可谓不多,关键问题还是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到位。

(六)惩处方面的原因。好的制度需要人人都来遵守,才能发挥监督作用,如果制度一旦被打破,不仅不能发挥监督作用,反而会起负面效应。当前,在有的地方和部门还不能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作风出现苗头性问题宽容包庇的多,常常以谈话提醒了事,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作风顽症的滋生和蔓延。

三、当前我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顽症的治理对策

整治“作风顽症”,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内在要求,具体的整治标准应该是“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以治软立规矩”。坚持从教育、监督、制度、问责入手,对“庸、懒、散、软、浮、躁、怨、疲”行为绝不姑息迁就,真正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机关作风的不断好转。

(一)加强思想教育,使其“不愿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解决愿不愿意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思想问题,是机关做好工作的前提,也是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保证。在机关干部教育中,要注重教育理念、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的创新。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针对干部的思想状况开展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坚持把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作为教育的核心内容,确保教育的方向性;坚持运用新颖、有创意的方式开展教育,增强教育的有效性。要把加强作风建设纳入机关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中。建立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机制,通过教育培养机关党员和干部为民服务的主体意识,把良好的作风转化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强大动力。近年来,我市相继开展了“干部作风纪律集中教育整顿”、“勤政廉政教育”等活动,年均上廉政党课400余次,强化了机关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加强制度建设,使其“不宜为”。从体制上铲除滋生“庸、懒、散、软”的土壤。要创新机关作风评价机制。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衡量标尺,把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方法、评价内容、奖惩措施等固定下来,成为制度,成为机关不断改进作风的最强劲动力。要建立健全机关工作制度。实行考勤考核查岗、工作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完善的工作纪律制约体系。要建立岗位之间、部门之间的无缝责任链条,同时优化竞争、监督机制,让制度治理成为常态。要建立起严密的岗位责任体系和科学的工作运行流程。做到尽可能地减少职责重叠,不留责任死角,压缩推诿扯皮的模糊空间,让机关工作人员失去滥芋充数、浑水摸鱼的借口和环境。如:贵州省针对在机关中普遍存在的不按时上下班、办事效率低下、执行力不足等顽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的通知》,对改进机关作风提出了明确要求,把机关作风建设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三)强化监督制约,使其“不能为”。治理作风顽症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建立长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作风建设组织网络,形成单位自我监督、纪检部门暗访监督、社会力量监督的全方位监督制约体系,让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处在多方监督之下。要健全监督机制,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和普通民众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从“外围”给机关工作人员“施压”,使其不能庸懒散软。一是要创新监督方法。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机关活动。采取公示服务承诺、请直接服务对象评价打分等措施,直面群众,接受监督。如:我市近年来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机关纪律作风”、“民主评议市直机关重点科室”等活动,发动基层和群众对机关效能和服务质量进行民主评议,为机关联系和服务群众拓宽了渠道。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监督力度。把机关工作自觉置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使机关作风建设具有全社会参与、全社会监督的外在压力,进而转变成一种推进转变作风的强劲动力。如:青岛市政府部门负责人网络述职,将各部门的职能、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和述职报告放置在“青岛政务网”等7个主要网站,供市民群众查看。并将述职视频在网络上向全社会公开,实现了机关部门全方位、广覆盖地向全市群众报告工作,接受监督。二是强化问责追究。治积弊须猛药,治顽症须出重拳。工作作风顽症不动真格、不下猛药难以从根本上杜绝。对机关工作人员作风的不良行为,要强化暗访追究,该通报的要通报,该曝光的要曝光,该处分的要处分,该辞退的要辞退,绝不手软、绝不姑息,既要扬汤止沸,更要釜底抽薪。对于党员干部因懈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危害的,除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过错责任外,还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解决目前在干部问责方面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使其不敢懈怠,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每一项工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作风“顽症”。2010年以来,我市相继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环境创优年”和“作风转变年”活动,以“暗访、公开、问责”三把利剑,重拳治理干部队伍中“庸、懒、散、软”等作风顽症,对365个单位、1280多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462人。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务实之风明显好转,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担当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能明显提升。

党员个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强调守纪律、讲规矩,对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机关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纪律意识不强,政治观念淡化。有的机关党员干部在政治上不敏感、不坚定,把中央三令五申的纪律要求抛在脑后,总认为党的政治纪律是管高级别领导干部的,与自己不相干,把自己排除在政治纪律之外,乱评乱议,口无遮拦。有的不遵守民主集中制的规定,有程序不遵守,热衷按“潜规则”办事,在做人上不守本分;有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

(二)做人表里不一,做事投机钻营。有的党员干部习惯胡编乱造,捏造数字,报喜不报忧。有些机关党员干部不是立足本单位实际,而是盲目决策,热衷于提新口号、出新思路,结果口号提了不少,工作却一事无成,既劳民伤财,又贻误了发展。有的将“守规矩”与“不干事”、“磨洋工”划等号,要不就不作为,要不就乱作为,工作上投机钻营,错位越位事件时有发生。

(三)工作自行其是,存在特权思想。有的党员干部目无组织,自行其是,脱岗离岗不向组织汇报,如郴州市物价局原副局长袁国富“擅自离岗”失联47天,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有的党员干部不注重学习,不按政策法规办事,全凭个人感情办事、个人义气行事,心中装着领导、装着“哥们”,却唯独没有规矩。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还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规矩对人不对己,对自己有用的则执行、不利的则弃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没有做到,不能发挥表率作用。

(四)不重自身修养,存在侥幸心理。从大量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看,很多违反纪律和法律的行为,都是从不守规矩、不重小节发展来的。如2013年5月10日成为舆论关注热点的湖南衡阳市质监局“办公室斗殴”事件,就是典型的机关党员干部不注重个人修养、不守规矩带来的后果。十八大以后,中央出台了很多的规定和举措,从一件一件小事抓起,从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起,小的如贺年卡的禁止、月饼的购买,大的如八项规定的执行,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但即便如此,还有部分党员干部不能严格落实规定要求,想方设法“搞变通”,不收实物收电子券,不收整的收零的,化实为虚,化整为零,心存侥幸,企图逃避追责。

二、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改革带来重大利益调整。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开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一些地区、行业公务人员的福利待遇不断压缩,利益有所消减,心理失衡现象激增,工作积极性衰退,再加上责任压力加大,做工作怕担责,“宁愿不做事,好过做错事”的思想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占有一定的比例,“搞变通”、“搞怠工”成为少数公务人员的一种新的腐败方式。

(二)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仍然不够完善。十八大以来,中央虽然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但在贯彻执行上还存在“变通”、“走样”的问题。有些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惩治,使腐败分子逍遥法外,造成一些人的侥幸心理。现实生活中监督的权利、地位、力量达不到合理的配置,导致监督乏力,一些发生的腐败人和事往往是在被媒体曝光之后才被纪检跟进,对工作造成了许多被动;一些机关单位、基层组织抓作风建设、抓防治腐败的手段还比较单一,在问责力度、检查方式、工作深度、正面宣传上有所欠缺,致使少数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教育与警示,最终酿成大错。

(三)机关党建工作仍然处于附属地位,党员教育作用发挥不够。*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抓好党建工作是最大的政绩”。但现实情况是,一些机关、基层的党员领导干部仍然固守着老旧的错误观念,片面的认为经济是硬指标,业务是真本事,只要经济、业务搞上去了,才是真功夫。这些错误观念的产生,与现实发展情况相关,也与党建工作在一些机关单位所处地位、机关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党员教育管理薄弱有关。一些机关单位党组织在党建工作中满足于应付了事,对付检查;在党员的学习教育上满足于走过场,局限于传统的看看报纸、听听报告、开开会议,跟不上形势的发展,激发不了党员的学习热情,起不到实际效果。有的党员干部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把学习当作负担,以工作忙为借口,找人“替学”,找人代写心得体会,只图完成学习任务。一些机关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上的落后以及党员干部意识的偏差,使得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廉政教育难以系统化、长期化和有效化,机关党员干部由于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致使自己思想空虚、理想信念动摇,由政治上的蜕化变质而导致经济上贪得无厌和生活上的腐化堕落,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犯罪道路的事例比比皆是。

(四)机关党组织没有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致使党员行为失范。在机关单位,机关党组织协助单位党组发挥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能。在现实中机关党组织开展一般性党员活动多,对党员的针对性教育管理少;对党员干部表彰奖励多,对党员的一些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开展监督和进行处理少,“多栽花,少栽刺”仍是多数机关党组织当前工作的主旋律。还有一些党务干部和机关党组织片面认为,监督、处理党员是派驻机关纪检组的事情,与自己无关,不愿意得罪人,没有很好的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对此,机关工委、纪工委因为缺乏对机关党组织有效的责任追究和制约机制,难以对下精确传导压力,机关党员的管理、监督也就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和空白地带。

三、“守纪律、讲规矩”的对策思考

(一)加强法纪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机关党组织要加强引导,机关党员要强化自觉,持之以恒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廉政教育,增强其党纪法纪意识,把党的纪律作为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要时刻保持一颗敬畏之心,不能有侥幸思想,不能搞下不为例;要时刻保持一颗学习之心,知可为,知不可为,始终守住纪律底线,使守纪律成为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觉修养。

(二)加强党性教育,强化规矩意识。机关党员干部要切实把党章作为最基本最重要的规矩来遵守,坚持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党要管党,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机关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责任,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意识、规矩意识、守纪意识。要进一步创新党员学习教育方式、方法,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符合机关实际和时代特色的教育方法,重点在引导和监督上下功夫,把党员学习的规矩首先立起来,注重学习实效,形成长效机制,使机关党员干部从遵守学习规矩开始,真正把守规矩作为一种自觉行为和自我要求。

(三)加大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到位。机关党员干部要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光靠自觉还不行,还需要我们各级党组织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在督促、执行上下功夫,确保这一要求落到实处。对不符合纪律和规矩的事情,机关党组织要敢于说不,勇于碰硬,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机关党务干部要顾全大局,克服好人思想,同党员干部中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作斗争,做党的理论的忠实实践者,路线方针的忠实执行者,政策原则的坚定维护者,确保广大机关党员干部认认真真为官,清清白白干事。

(四)强化制度约束,精确传导压力。进一步织密制度的笼子,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强化落实过程控制和对考核结果的运用。要强化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让党组(党委)给机关党组织压担子、交任务,既要充分授权,又要责任追究,切实改变一些机关党组织无职无权、用不上劲的状态,切实督促一些机关党组织修正事不关己、推诿卸责的工作态度,把该做的工作做起来,该担的担子担起来,该负的责任负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抓小抓早,防微杜渐,才能切实改变那种“非领导,即囚犯”的现实。同时,上级党委、机关工委也要进一步加大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督促机关党组织经常性地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机关工委对机关党组织的监督机制必须操作性强、系统配套、务实有效,才能领导和推动机关党组织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才能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中的大多数。

事实证明,机关党员干部出问题,都是从突破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为官之义在于明法”,只有做到将党纪国法内化为心中的“戒尺”,在纪律、规矩面前“认真”而不“任性”,个人才能不触雷、不踩线,党组织才更有威信和尊严,更有凝聚力、战斗力,我们的事业才能无往而不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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