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表现整理清单
严格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组织和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以下是解志愿收集整理的在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表现,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在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当前落实责任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还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有的把责任制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订在本上,只说不做搞形式;有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工作目标责任制脱离开来,形成“两张皮”,年中考核不挂钩、年终考核淡兑现,出了事故不追究,使责任制形同虚设。二是怕追究上级领导影响仕途,迫追究同级领导影响关系,怕追究下级领导影响工作。三是少数单位把工作停留在转发文件、照搬规定、马虎应付上。四是把落实责任制简单地等同于责任追究,出了问题再追究,没有问题也就不用抓。
2、工作还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有的没进行责任分解,没有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照搬上级的分解办法,结合自身业务工作不够,有的没有进行责任考核,有的考核指标不科学、考核标准把握不严,存在政策界线不明确,追究责任程度把握不准,量纪处理时随意性较大。
3、奖惩还不够分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坏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没有形成一整套客观、公正、可靠的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不能真实准确的反应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因此考核结果一般没有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挂起钩来。这样,抓责任制工作基本上是抓与不抓是一个样、抓好抓坏是一个样。
4、追究还不够严肃。一是不愿追究。有的单位对责任追究案件视而不见,没有组织力量予以调查,上级督办也故意回避,甚至还捂“盖子”;有的单位“一把手”故意为下属开脱;有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连违纪的当事人都不进行严肃处理,根本谈不上对失职、失察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好人主义”盛行,放弃党性原则,不愿得罪人。或者对被追究者有同情心,消除不了心理上的障碍。二是不敢追究。有的没有很好的进行责任分解,责任不明确,到出了问题要追究责任时,不好确定对谁进行追究;有的“一把手”本身有问题,担心被追究者在追究之后捅起漏子;有的担心被追究者“后台”硬,招惹麻烦。三是混淆概念,把责任追究等同于对违纪违规当事人的处理。
如何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呢,我认为:
1、落实责任目标,形成压力传递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首要前提是明确责任主体目标,建立起纵横交错、科学严密的责任目标体系,形成多层次、多条线的压力传递机制。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制。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时,结合工作的实际,将责任内容细化,并将具体任务、标准和目标要求分解到分管领导、业务单位和科室,作为责任履行和责任考核的依据,形成层层有目标、级级有责任的网络体系。注重发挥“一把手”的作用,下级“一把手”对上级“一把手”负责。
2、科学组织实施,健全责任考核机制。一是细化考核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将责任内容细化为共性责任、职能责任和个性责任。共性责任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纪法规,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等。职能责任主要是结合各单位的工作职能明确相关责任。个性责任主要是根据各个工作岗位的不同特点明确廉政建设责任。通过责任内容的分解细化、百分制量化,形成对各个部门的年度考核责任书,年终分别考核。二是优化考核办法。考核分自评得分与考核得分两部分,分别占30%和70%,评分采取连带扣分法,除对直接责任人扣分外,对分管负责人、主抓的职能部门乃至主要负责人同步扣分。三是硬化考核奖惩。凡考核中发现的违纪问题,一律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决不姑息迁就;凡考核不合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领导干部个人,一律实行免职、降职、调离等组织措施;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实行诫勉谈话,同时责令整改。
3、严肃认真查处,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责任制,必须突出抓好责任追究,责任追究工作抓得实、有力度,责任制才会有权威,才会有约束力,才能保证落到实处。
①明确任务抓追究。从反腐败斗争三项工作格局和源头治理工作的要求看,应从以下几方面抓好追究。一是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堵住资金漏洞;二是推进会计委派制;三是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
②建章立制抓追究。首先要制定科学的责任追究细则,明确追究的具体类型,如失职、渎职责任的追究,资金运行决策失误的追究,违规违法,出现“三乱”的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等;其次合理界定责任主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条规为准绳,分清情况,确定追究办法;最后要规范追究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责任问题的审定、责任追究的办理等作出操作性比较强的程序性规定。
③履行职能抓追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风专项治理、执法监察和组织协调等项任务都涉及到责任追究。因此,纪检监察部门抓责任追究,要与履行职能有机结合起来。检查、纠正、处理问题,不仅要查明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查明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不仅要客观公正地提出追究的建议,而且要跟踪检查,使其落实到位。责任追究时,还要克服“民不告、官不究”的错误认识,提高监督检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开展执法监察、专项检查、情况调查,有针对性地发现和揭露问题。
④加强领导抓追究。坚持从领导机制上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各级部门“一把手”负责一个单位的全面工作,他们既是责任的主体,又是落实责任制的组织者、领导者,理所当然地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同时,分管领导既要增强大局意识,做好自身工作,又要做到“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管事与管人、抓业务工作与抓思想工作、抓分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分管部门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部门党组织一方面要高度重视责任制工作,纳入议程,作出总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并逐级建立健全落实责任制的领导机构;另一方面要切实履行责任制规定,做到重大决策直接部署,重要问题直接解决,重要工作直接抓落实,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对应当实行责任追究的问题,及时研究,明确表态,果断决策。
⑤奖惩分明抓追究。抓责任追究,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按照中央精神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相关问题,掌握政策,区别对待。对群众反映强烈、有明显违纪现象而不查不管,甚至袒护包庇的领导干部要追究责任;对那些敢于揭露问题,积极查处案件,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的领导干部,应给予肯定和表扬。要把责任追究同民主生活会、廉政考核、任免考核、民主考核、领导干部述职等方式有机结合起来,从中发现应当追究和处理的问题,以此增强责任追究的约束力和实效。
在组织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表现
*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严肃的党内生活,是解决党内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必须要按照从严的要求,使之真正严格起来。7月份,*在河北调研时又强调,教育实践活动自始至终要有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着力解决党内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保证活动不虚、不空、不偏,健康发展。前不久,中纪委、中组部、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联合下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作出了具体部署。下面,我就严肃党内生活谈些认识,同大家交流。
党内生活,是一个大家都很熟悉的政治词语。它的准确定义是什么?我查了几本词典,对党内生活的解释,大致来说,党内生活,即党内活动的总称。包括党的小组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委会、党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内选举、党课、党内报告、阅读党刊和党内文件以及党内的其他活动等。我们党从建立开始,就一直强调使党内生活“健全起来、正常起来”,实现“政治化、科学化、制度化”,以“发挥全党的积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我们党92年的奋斗历程表明,严肃的党内生活,是党保持和发展先进性、纯洁性,增强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的根本保证,是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对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是我们必须要始终坚持、倍加珍惜的独特优势。现在的党内生活,在基本面上是好的,但确确实实也存在形式化、庸俗化、简单化的倾向,影响了党组织功能和党员作用的发挥,影响着党的执政使命的完成,影响着党的事业的发展。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一个难得的契机,我们应当抓住这个契机,改变党内生活存在的“三化”倾向,使我们的党内生活真正严肃起来。党内生活有哪些方面必须“严肃”起来呢?我感到以下五个方面很重要。
一是,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上要严肃,着力解决开展批评不够的问题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开展党内生活、调整党内关系、解决党内矛盾的一大法宝,是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效武器。但是,正如*所指出的,“现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利器’在很多地方变成了‘钝器’,锈迹斑斑,对问题触及不到、触及不深,就像鸡毛掸子打屁股不痛不痒,有的甚至把自我批评变成了自我表扬,相互批评变成了相互吹捧”。为此,*特别强调,“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要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上好好下一番功夫”,“注意促进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做到既诚恳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又满腔热情欢迎批评包括尖锐批评”。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纵观中国古代历史,盛世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与统治者善于纳谏、接受批评有很大关系。春秋战国时期,齐威王提出“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政令一出,“群臣进谏,门庭若市”,齐国因此政通人和,首先成为霸主。汉高祖刘邦出身寒贱,谈不上有什么文才武略,但善纳谋士张良、陈平等人意见和批评,结果击败项羽,夺得天下。唐太宗李世民坚持“以铜为镜正衣冠;以古为镜知兴替;以人为镜明得失”,虚心纳谏,开创了著名的贞观之治。中华帝国朝代更迭,官制变化很大,但言官、谏官制度一直得以保留,从而大大减少了皇帝决策的失误。这也是封建制度在中国历经二千多年延续不断的一个重要的制度设计。反之,许多昏暴之君之所以败国亡家,也往往与他们拒谏饰非、排斥批评有一定关系。西周厉王、秦二世就是典型。天安门广场上的华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建筑物。崖豹《古今注问答释义》说,它“表王者纳谏也,亦以表识衢路也”,是古代用以表示王者纳谏或指路的木柱,是提醒古代帝王接受批评的标志。
综观我们党的历史,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都有。*同志对这个问题看得很透彻,对这个问题的阐述也是很精辟的,这两个方面都超过前人。他曾指出:“封建专制时代还有那么几个开明的皇帝能广开言路,何况我们共产党呢?”。他还特别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但对自己的批评是主要的。延安整风时,他多次作自我批评,说:“在二十多年的工作中,无论在军事、政治各方面,或在党务工作方面,我都犯了许多错误。这些东西都没写上去,不写并不是否定它。因为按照真实历史,真实情形,我是有错误的”。*在整风运动中对自己参加革命20多年的斗争历程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检查,写下了两万多字的笔记。朱德等同志也多次诚恳地做了自我批评。党的领导人这种自我批评的风范,进一步推进了全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保持了党的旺盛生机和活力。延安整风后,我们党空前强大,可以说是如虎添翼,如龙驭风,之后很快横扫蒋家王朝,夺取了全国政权,由在野党、革命党转变成了执政党。当然,我们党的历史上也有党内生活不正常、主要领导人听不得不同意见的时候,结果导致党遭遇巨大灾难:王明是一次,结果我们在根据地的力量损失了90%,在白区几乎是百分之百,党被迫实行战略大转移;文革十年是一次,国家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党的历史告诉我们,无论是在野还是执政,只要丢掉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党就缺乏应有的自我净化、自我纠错的能力,党就会犯错误。值得自豪的是,我们党在多数时期、在关键时期,总能迅速纠错,使党内生活重返正确的轨道。十一届三中全会就是一个很好的实践。这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之处。反观苏联共产党,从斯大林开始,由于一直没能找到一套科学处理党内矛盾和分歧的办法,要么采用专政手段残酷镇压、导致“肃反扩大化”的历史悲剧,要么长期压制民主、试图掩盖矛盾和问题,要么放弃原则、步步退让,最终导致党的瓦解。教训确实发人深省呀!
当前,我们党内普遍存在着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的问题,中央国家机关也不例外,其表现*多次指出过,就是:怕批评、不批评、假批评;自我批评不痛不痒,批评别人一团和气;有的甚至把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了表扬与自我表扬,相互批评变成了相互吹捧;有的貌似批评实则表扬,导致党内生活庸俗化,好人主义盛行。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当有一个大的改观。我们要正确对待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好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我们工委班子要带好头,努力做到“真”、“敢”、“严”、“活”这4个字。“真”,就是抛开面子、动真碰硬、触及问题、触动灵魂;“敢”,就是敢于揭短亮丑,敢于自我解剖,敢于解剖别人,敢于同错误和消极现象作斗争;“严”,就是坚持原则,严肃纪律,严格要求,严于律己;“活”,就是灵活运用多种方式,注意方法和艺术。要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真正红红脸、出出汗,真正使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锐利武器,达到使人难受一阵子、受益一辈子的效果。
二是,在坚持民主集中制上要严肃,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的问题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内生活的基本准则,是增强党的创造活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同志曾特别强调:“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制度,……是关系我们党和国家命运的事情。凡是违反这个制度的,都要纠正过来”。纵观世界上共产党执政后党内生活中出现的种种扭曲、异化和悲剧,都是首先在党内民主上出了问题,离开了民主集中制这个根本组织原则。因此,*指出:“严肃党内生活,最根本的是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要健全和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促使全党同志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这些要求,对中央国家机关很有针对性。由于政府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和机关党的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司局级行政负责人兼任支部(党委)书记,往往会把行政决策的习惯带到党的生活中来,使规定的程序流于形式,极易出现家长制、“一言堂”。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我们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认真落实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积极探索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方式。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强化集体领导,认真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原则,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坚决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主要负责同志既要敢于负责、敢抓工作,又要谦虚谨慎、发扬民主,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班子成员要明确职责分工,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补台,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切实防止只要集中不要民主的独断专行,切实防止只要民主不要集中的软弱涣散。
三是,在执行党的纪律上要严肃,着力解决执纪不严的问题
严格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同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保证,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条件。*同志曾反复强调,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也多次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严明党的纪律。中央国家机关在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做得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同志纪律观念淡薄甚至违反党的纪律,党组织也存在执纪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结果正如*指出的,约束性的、刚性的纪律,最终成了“稻草人”,形成“破窗效应”。打碎一块玻璃没人管,最后所有玻璃都会被打碎,因为打了不受惩罚。很多方面都有纪律要求,就是因为讲面子、讲人情、思想松懈、麻木不仁,最后都被突破了。
全国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强调,要旗帜鲜明坚持党性原则,坚守意识形态底线,自觉遵守宣传纪律。刚刚召开的全国党委秘书长会议,对学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包括从党的纪律上提出要求。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包括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其中,要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决不允许搞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坚决遵守党章,自觉以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要严格执行党的宣传纪律,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定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宣传中央关于形势的重大分析判断,在大原则上毫不动摇。其他方面的纪律,每个党员干部也都要自觉遵守和执行。
四是,在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上要严肃,着力解决好制度成摆设的问题
严肃党内生活,关键在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上。*指出,现在党内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比较普遍,本来很好的制度成了摆设,必须按照从严的要求,真正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批评的这种现象特别是“本来很好的制度成了摆设”的问题,在中央国家机关党内生活中也大量存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有效方式,也是党内生活正常运转、有序开展的根本保障。1962年,在对建国以来12年的经验进行总结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还把它总结上升为党的“五个好传统”之一。他说:“我们还有一个传统,就是有一套健全的党的生活制度。……有很多同志都怀念过去我们的党内生活。既然怀念,就说明大家还记得,那就恢复起来吧”。小平同志这些话,是51年前讲的,半个多世纪了,但今天听来,仍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当前,对于我们来说,恢复党的生活,严肃党的生活,要从严格坚持“三会一课”、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交心、思想汇报、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具体制度做起,进一步强化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制度意识,努力形成人人遵守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
五是,在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上要严肃,着力解决创新不足、活力不够的问题
党的组织生活,是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基础作用的重要形式,对党组织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员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中央国家机关党的组织生活的整体成效是好的,但也普遍存在着组织生活缺乏创新、活力不够的问题。今年我们对中央国家机关干部职工思想状况的调查显示,29%的党员干部认为机关党组织的活动形式一般或者不太好,有66.7%的党员干部认为当前支部工作的内容和方式方法单一、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这启示我们,严肃党内生活,并不是把党内生活搞得死板板,而是要通过内容、方式的创新,把党内生活搞得更加生动活泼。要创新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找准开展组织活动的着力点,尽量贴近党员、贴近实际、贴近工作,提高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创新党的组织生活的形式,使活动形式更富有时代气息,更好地为内容服务,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要创新党的组织生活的形态,扩大组织活动参与对象和范围,支持不同领域、不同单位的多个党支部联合开展活动,发挥不同支部和党员的优势和特长,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受益,提高组织生活的开放性共享性。这两年,工委积极推动创新支部工作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近期我参加了两个基层支部的活动:一是工委研究室党支部利用结构式方法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国家统计局住户办党支部开展的以住户调查关联对象的需求与作用分析为主要内容的参与式党课,让人耳目一新。这些都是很生动的创新党内生活形式的实践。对这类实践,我们要很好加以总结、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