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级示范园将实行动态管理 5年复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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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近日印发《河南省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及管理办法》。办法要求,省级示范园实行动态管理,省教育厅每5年开展一次复评,凡不能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出现“小学化”倾向严重、虐待或体罚幼儿造成重大影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的,将撤销其省级示范园称号。
按照规定,申报省级示范园的幼儿园必须建园5年以上,通过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并达到2年以上。评估程序包括核查办园条件、考察教师队伍、观察幼儿一日生活、访谈了解社会满意度等。
凡被命名为省级示范园的,其主办单位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为省级示范园的建设和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引导幼儿园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发展方向,促进其持续发展和示范作用的有效发挥,推动当地幼儿园保教水平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