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未满16周岁的儿童不得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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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南昌市人民政府获悉,南昌市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未满16周岁的儿童不得脱离监护独居等一系列举措,全面构建“家庭尽责、源头预防、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方案》要求,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未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
《方案》提出,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