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应在事前防火上下功夫
在近日召开的第四届中国新闻法制建设学术峰会上,中国行为法学会新闻监督行为研究会与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成立“中国学校安全行为风险评估委员会”,并发布了《学校安全风险评估度报告》。
报告基于官方媒体报道的172个学校安全典型案例,形成“学校安全典型案例库”,并根据风险评估与管理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分析得出学校安全十大频发风险:师生间暴力、同学间暴力、学校意外伤亡、学生自杀、食物中毒、校外暴力入侵、学生遭性侵、校车事故、校园集群事件、踩踏事故。
这十大频发风险项中,学校暴力犯罪事件多发,师生间暴力加上同学间暴力约占一半,成为高危风险之一。,学校暴力犯罪成为网络热议话题,出现群殴、羞辱及烫烟头等多种暴力手段。
以往安全风险评估以死亡人数为指标,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学校安全行为风险评估委员会主任唐钧表示,基于学校安全的风险特征,学校安全风险评估需要引入综合指标进行风险等级评估,在“死伤人数+社会影响程度”评价指标的基础上,还要考虑到精神损害、恐慌情绪、社会基本价值观破坏程度等社会因素综合定级。
由于学校安全属于不能容忍的风险,因此,发生中危以上等级的社会风险,学校出现人员伤亡责任事故,则为高危风险,即要把学校安全作为中高等级风险看待。
总体来说,学校安全呈现安全事故多发、安全形势严峻、风险管理滞后的特征。具体存在的问题,有学校安全目前存在管理方式滞后、管理主体缺位、管理缝隙、风险规律掌握不充分、防止与应急能力不足等原因。
“但从目前来看,管理方对风险下游着力多,对风险上游制度政策、中游安全监管不够重视。”唐钧说。
“‘校园安全’转为‘学校安全’,是管理理念的一大进步和提升。”唐钧表示,把社会风险概念引入学校安全管理,是为了改变当前学校安全“事后灭火”的被动局面,促进“事前防火”风险管理。
如何“事前防火”?唐钧认为,学校安全事故具有规律性特征。一是掌握规律,针对国内外高危频发的学校突发事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通过对学校危机爆发的时间、地域、人群等要素把握,总结出危机产生的规律性特征;二是重点排查,针对当前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重点,对可能存在的学校潜在风险进行重点排查,把应急工作关口前移,有针对性地开展危机防范;三是准确发布,通过恰当的方式和渠道向学生、家长、教师等群体及时有效发布合适、精确的预警信息,达到防止危机发生、减少危机损失的效果。(中国教育新闻网记者方艺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