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决定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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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11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改进公共服务措施,以持续简政放权便利群众办事创业;部署加快企业技术升级改造,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决定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教育领域公共服务均等化。

会议指出,大力改进公共服务,是简政放权改革的重要内容,既能方便生产生活,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也是维护群众权益的应有之义。会议对一些部门和地方回应社会关切、推出便民举措给予肯定,要求持续下功夫、力求新成效。一是全面梳理和公开各地区、各部门及相关中介、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目录清单,并动态调整。对服务事项逐项编制指南,列明流程、示范文本和时限等。二是简化办事程序,探索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三是加快推进各级政府间、部门间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间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互联网+”,促进办事部门相互衔接,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避免“循环证明”,最大限度便利群众。同时,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会议决定,在首批清理2001年到2013年国务院文件的基础上,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已过时的489件文件宣布失效。

会议认为,加快企业技术升级改造,使“中国制造”强筋健骨、提质增效,形成竞争新优势,是改善供给和扩大需求的重要举措,既是当务之急,更是长远大计。会议确定,聚焦《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质量效益为目标,启动实施一批重大技改升级工程,支持轻工、纺织、钢铁、建材等传统行业有市场的企业提高设计、工艺、装备、能效等水平,有效降低成本,扶持创新型企业和新兴产业成长。为此,一要发布工业企业技改升级指导目录,编制年度重点技改升级项目导向计划,引导社会资金等要素投向,激发企业对接市场需求自主升级改造的动力。二要简化前期手续,推动并联审批,加快项目落地,研究推广对符合条件且不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改升级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三要推进落实财税支持措施,创新中央财政技改资金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地方财政加大对技改升级的支持。完善金融服务,健全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激励机制,鼓励银行开展贷款重组,加大技改升级信贷投放,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鼓励采用众创众包众筹众扶等融资聚智,突破技改升级难题。

会议指出,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建立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是深化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迈出的新步伐。会议决定,一是从春季学期开始,国家统一确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不低于定额标准给予补助。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北方取暖地区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补助水平。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二是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实施上述政策,由中央和地方统一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经费,明后年将新增财政投入15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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