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举行校车安全管理立法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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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最重要的是厘清各部门的职责”“乡镇政府应该成为校车安全管理的首要责任主体”“应急预案不搞不行”……9月23日,《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立法听证会在湖南省教育厅举行,16名听证代表纷纷建言献策,这也是湖南省教育厅近年来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

在办法起草过程中,湖南省政府法制办、湖南省教育厅通过政府网站、专家论证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广泛动员市民代表参加听证会,通过现场报名、电话报名、网络报名等申请方式。按照广泛性原则,湖南省教育厅随机选择了来自政法界、教育界、企业界和新闻界的16名代表参加了当天的听证会,他们当中有法学院教授、乡村教师、县级政府官员、新闻记者、县校车办主任、校车公司经理、幼儿园园长等,代表非常广泛。听证会上,大家围绕如何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如何打击“黑校车”、如何更有效提升驾驶员的技术素质和工作待遇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今年8月,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湖南省教育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形成了《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听证稿。听证稿从管理职责、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校车行驶线路、驾驶校车许可、安全教育等多方面做出了规定,并重点围绕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学生用船管理、校车运营模式、校车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校车发展方向、学生乘车安全照管、校车管理过渡期等七类主要问题做出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同时,湖南的办法还扩大了校车概念,将幼儿园校车一并纳入校车规范化管理范畴。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湖南校车安全管理水平大为提升,目前全省123个县市区15个开发区中,有93个县市区采用了农村客运模式、26个县市区采用了专营模式、19个县市区采用了公交模式、客运模式、专营模式并存的模式。各市州、县市区均建立了校车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部分县市区还进一步明确了乡镇(街道)校车安全管理的职责,湖南校车管理已经基本进入了常态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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