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随军户口迁移最新改革政策流程迁入市区审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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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1、《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政治部关于重新规定军官家属随军条件请示的通知》(国发【1991】490号)
2、《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98】2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浙政办发【1998】185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公治【1999】3号)
办理条件

凭部队批准文件、家属户籍证明以及居住条件证明办理

须带材料

部队批准文件、家属户籍证明、居住条件证明及其它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审批中心窗口受理
收费标准浙财综[2006]114号 户口准迁证工本费1元/张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光明桥东首市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受理

联系电话

88926289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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