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中专院校招生入学户口迁移最新改革政策流程迁出申请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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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模式: 审核件
审批事项: 大中专院校招生入学户口迁出申请
事项编码: 100107N039
审批类型: 非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申请条件: 大中专院校招生入学
申请材料: 1、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入学通知书》或盖有“本校是省教育厅或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具有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中专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2、迁移人居民身份证
3、迁移人户口簿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流程:
1、本人网上填写户口迁出申请表;
2、派出所(含办证中心)预审查同意快递邮件或窗口现场办理;
3、本人邮递证明材料(证件类原件还需复印件)到办证中心;
4、派出所(含办证中心)办结邮递户口本等原证件。
窗口现场申请流程:
窗口受理、审查证明材料、办结。
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邮寄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户政
受理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888号火车西站以北500米西侧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 0579-82290577
监督投诉: 0579-8229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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