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公务员落户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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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录用公务员落户 |
入户条件 | 录用公务员可办理落户手续 |
交验材料 | 1、县、市以上(包括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录用公务员通知书》;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
办理程序 | 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市、县公安局治安、户政部门或城市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核准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保存材料 | 《录用公务员通知书》原件。 |
事项名称 | 录用公务员落户 |
入户条件 | 录用公务员可办理落户手续 |
交验材料 | 1、县、市以上(包括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录用公务员通知书》;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
办理程序 | 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市、县公安局治安、户政部门或城市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核准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保存材料 | 《录用公务员通知书》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