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积分入户办理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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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时限:
户口准迁证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为40天;《户口迁移证》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为30天。受理时限 :25个工作日
领证方式:
选择特快专递的,由特快专递公司送证上门; 选择回公安机关领证,到原受理部门领取。
收费标准:
核发《准迁证》工本费4元、《户口簿》工本费10元。
注意事项: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各级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举报弄虚作假骗取入户资格的申请人。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个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该申请人自被发现伪造或提供虚假资料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积分制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