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办理户口本需要什么材料及迁入迁出条件办理手续流程
据从陕西省公安厅获悉,陕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将全面解决全省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确保每位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
具体包括十一类人员: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无户口人员。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七)《释放证明》《退伍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材料遗失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八)长期外出等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九)父母无户口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当父母去世或无法寻找时,凭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的调查核实材料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他合法监护人所在地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十)我省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十一)其他无户口人员。
在校大学生落户西安
西安在校大学生落户
一、办事条件
西安市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入校时未将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的;
二、申请材料
1、学信网学籍查询结果截图。
2、申请人身份证照片。
三、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办理。
* 微信公众号“西安解志愿“对话框输入【落户】关注西安落户新政;或点击菜单栏【长安攻略】??【掌上户籍室】可微信申报落户。
非西安在校大学生落户
一、办事条件
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信息截图。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
* 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
(2)申请配偶、子女随迁落社区集体户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原件,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若配偶、子女随迁落学校集体户的,还需提供学校同意落户说明。
三、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办理。
* 微信公众号“西安解志愿“对话框输入【落户】关注西安落户新政;或点击菜单栏【长安攻略】??【掌上户籍室】可微信申报落户。
大学毕业生落户
一、申请条件
1、申请条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2、年龄限制: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二、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其中,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 申请人主动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2、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
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4、如委托他人提交申请,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签名的委托书。
三、办理地点及时限
1、提交申请。可根据情形,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
①申请落社区集体户的,可在全市任意派出所提交。
②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可根据意愿,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③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在合法固定住所或对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
2、窗口审核。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后,省外迁入的,当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省内迁入的,当场发给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
3、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直接通过微信办理哦。
* 微信公众号“西安解志愿“对话框输入【落户】关注西安落户新政;或点击菜单栏【长安攻略】??【掌上户籍室】可微信申报落户。
新生儿落户
一、办事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为其新生儿办理报户。
二、申请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父母落户方的户口簿或集体户卡原件。(以上适用于国内出生普通新生儿报户)
三、办理时限
审核通过,材料寄、送到派出所后,当场办结。
四、办事地点
周一至周五: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节假日:城区派出所业务在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农村派出所实行预约办理
引进人才落户
一、办事条件
凡符合专业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专业技术人才包括:
参照《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认定的A、B、C、D、E类人才;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人才;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专业人才。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三、办理流程
技能人才引进落户
一、办事条件
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市区落户,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
技能人才包括:
世界技能大赛前十名获得者;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获得者;具有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者;具有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者;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技能人才。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 (凭以上材料,可申请落社区集体户)
三、办理流程
其他情形:
引进人才申请人提出以下需求的,还需提供:
1、申请落户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工作单位已设立单位集体户的人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2、申请落居民家庭户的(适用于申请人有合法固定住所,或申请人在他人户下落户的人员),需提供合法落户地址证明或迁入方的户口簿和同意落户说明。
3、申请配偶、子女随迁的,需提供随迁人员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原件,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