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户口迁移条件及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近日下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根据《意见》,湖南本轮户籍改革的目标有: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大力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健全完善湖南人口基础信息库;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新型户籍制度。
《意见》强调,要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因地制宜,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同时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
户籍制度改革如何落实?《意见》明确了重点任务分工,要求各市州政府抓紧出台具体工作方案。省公安厅、省发改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统计局、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出台本部门落实本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及配套方案。
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取消进城落户农民退出三权
《实施意见》是湖南首份纳入改革事前评估的文件,按照去年12月出台的《湖南省全面深化改革第三方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户籍制度改革要经过严格的事前、事中、事后评估。本报记者请到了这份改革实施意见进行事前评估的专家组的其中一员,省社科院副巡视员、二级研究员方向新对一些亮点条款进行了解读。
“这份实施意见较为具体化,而不是停留在原则上,比较完善、具有可操作性,”他说,可以预见其将对湖南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户口登记统一为居民户口
根据《意见》,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公安机关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不再依据户口性质统计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改为根据户口登记地的城乡地域属性划分统计城镇户籍人口和农村户籍人口。
还将完善现阶段区分城乡政策待遇使用对象的具体办法,逐步消除城乡待遇差别。
办理条件
1、收养外市、县子女迁移落户;
2、经部队批准的随军家属人员落户;
3、外市、县离退、休干部安置在我市的人员落户;
4、外市、县因工作需要调入我市的人员落户;
5、原为岳阳常住户口的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外地离、退休人员;
6、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持《户口迁移证》来我市就业的毕业生;
7、户口在外地的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来我市就业的;
8、本市生源的毕业生要求回家落户的。
9、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房改房及投资兴办实业购买非住宅房屋申报落户;
10、一方为市外户口(含海、台、岫)的夫妻投靠申报落户;
11、一方为市外户口(含海、台、岫)年龄未超过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申报落户;
12、一方为市外户口(含海、台、岫)老人投靠子女落户;
13、外地来我市小城镇投资兴办实业(含二、三产业)人员及其配偶、未婚子女落户;
办理材料
1、收养外市、县子女迁移落户,需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收养人户口簿等材料;
2、经部队批准的随军家属人员落户,需师、旅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审批表》和随军家属户口簿等材料;
3、外市离、退休干部安置在我市的,需市老干局出具的落户证明;部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在我市驻军干休所的,需师、旅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落户证明;
4、外市、县因工作需要调入我市的,处级以上干部需市组织部门出具的手续;科级以下干部需市人事部门出具的手续;教师需市教育部门出具的手续;职工需市劳动部门出具的手续;
5、原为岳阳常住户口的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外地离、退休人员,需离、退休证明、房证、本市原单位证明等材料;
岳阳市各种情况户口迁入材料一览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