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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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 |
法律依据 |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 号)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条 件 |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文所称“一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十五日”包括工作日和节假日。 |
申请材料 |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按填表要求填写,车主签名);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若为代办的,另需提供统一样式、双方签名的委托书(可下载或窗口领取)、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表格 |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个人办理(样本)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委托办理(样本)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与龙井路交汇处。咨询电话:0755-22222000。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
程 序 | 一、领软格并规范填写、备齐资料领表方式: (一)http://www.stc.gov.cn/ 下载; (二)车管所、各车管分所、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窗口领取;备齐资料:见所需资料。 〓、受理、领取受理回执、临时号牌办理方式: (一)持所需资料到业务大厅领取叫号票等候办理;办理完毕领取受理回执、补牌业务缴费后领取机动车临时号牌; (二)交资料前,可申请邮局代办邮寄行驶证。 三、缴纳工本费缴费方式: 持受理回执到建行各网点缴纳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四、领取号牌、行驶证领牌证方式:申请人或代理人到业务大厅发牌窗口领取;领牌时间:领取临时号牌后十五 天;领牌要求:提供临时号牌、缴费凭证、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领证要求:提供受理凭证、缴费凭证、车主的身份证明原件;备 注:委托代办的,另需提供统一样式、双方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时 限 |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自受理之日起15日办结,补领、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1日办结。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机动车号牌长期有效,机动车行驶证签注检验合格标志。 |
法律效力 | 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
收 ⊙ | 一、车辆号牌工本费:(一)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二)补发机动车牌证均按下述标准收费,不得加收任何费用。1、汽车号牌:(1)反光号牌,每副100元;(2)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2、摩托车号牌:(1)反光号牌,每副70元;(2)不 反光号牌,每副50元;(三)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车号牌:1、反光号牌,每副40元;2、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四)挂车号牌:1、反光号 牌,每副50元;2、不反光号牌,每副30元;(五)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二、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包括机动车行驶证、临时行驶证所附照片的拍摄费用 和照片塑封费用。(一)行驶证,每本15元;(二)临时行驶证,每本10元;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收费依据:粤价函[2004]332 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深价联字[2005]14号 |
年审或年检 | 无年审 |
网上预约 | 无 |
网上受理 | 无 |
状态查询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