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动车驾驶证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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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 机动车驾驶证注销 |
法律依据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 123 号)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者即予办理,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 |
条 件 |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1、死亡的; 2、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3、提出注销申请的; 4、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6、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7、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8、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
申请材料 | 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注:在www.stc.gov.cn可以下载“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表单文件,注意有正反两页。)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驾驶证的,请提交书面遗失声明; 4、1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 5、此项业务可代办。(驾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的,需同时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需申请人及代理人共同签字。非驾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需代理的,需同时提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需申请人及代理人共同签字。) 温馨提示:复印件要求为A4规格,居民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 |
申请表格 |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注销驾驶证(样本)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与龙井路交汇处。咨询电话:22222000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
程 序 | 1、领软格并规范填写; 2、持所需资料到业务大厅领取叫号票等候办理; 3、办理完毕领取注销回执。 |
时 限 | 即办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审批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
法律效力 | 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
收 ⊙ | 不收费 |
年审或年检 | 无年审 |
网上预约 | 无 |
网上受理 | 无 |
状态查询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