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民身份证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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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居民身份证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办理。
条  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市外迁入户口的、变更居民身份证内容的或者证件污损、残缺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住址变更的可不用重新换领新证);  三、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为6周岁以上的需本人到现场采集指纹,6周岁及以下的可自愿采集。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三、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以及距上一次办证间隔5年以上的提供)。
申请表格  【事项申请表格须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申请受理机关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决定机关   深圳市公安局。
程  序  一、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办证时可直接登记指纹信息;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登记指纹信息可通过换领、补领逐步实现。尚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可继续使用,居民是否需要换领登记有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可按本人意愿决定;  三、选 择通过邮政速递领取新证的(只适用深圳市内),申请时需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在登记表领证方式选择邮寄,填写邮寄地址、收件人、收件人联系电 话;公安局制证完毕后委托邮政速递将身份证送达收件人,并收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15元/件的证件速递费用。
时  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为5年,16至25周岁中国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为10年,25至45周岁为20年,46周岁以上为长期有效。
法律效力   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
收 ⊙   

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收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每证收取40元。对城乡低保户、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免收工本费,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居民减半收。选择同城速递领取个人身份证的,领取时收取15元/件的证件速递费用。

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网上预约   深圳市公安局户政业务预约平台
网上受理   无
状态查询   深圳市公安局户政业务进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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