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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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及校址:

  思想政治教育、英语教育、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初等教育(英语教育教学)、初等教育(数学双语教学)、初等教育(心理健康)、初等教育(语文)、初等教育(数学)、体育教育(中学体育教育)、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初等教育(体育)、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监测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光伏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应用电子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动漫设计与制作、商务英语、旅游英语、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与维护)、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市场开发与营销、会计电算化、旅游管理、客户服务管理、音乐教育、学前教育、美术教育、装潢艺术设计、图形图像制作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89号。

  初等教育(普师)、初等教育(中文与书法)、生物教育、语文教育、汉语(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在西校区办学,具体地址:主校区西南 锦州市凌河区文兴里5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学制为两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两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9.064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6.617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5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4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137.79万元,图书51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初等教育(英语教育教学)、初等教育(数学双语教学)、英语教育、旅游英语、商务英语只招收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我校所招生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师范类

660212

思想政治教育

三年

师范类

660201

语文教育

三年

师范类

660203

英语教育

三年

师范类

660202

数学教育

三年

师范类

660204

物理教育

三年

师范类

660205

化学教育

三年

师范类

660206

生物教育

三年

师范类

660213

初等教育(英语教育教学)

三年

师范类

660211

体育教育(中学体育教育)

两年

师范类

660211

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

三年

师范类

660213

初等教育(数学双语教学)

三年

师范类

660213

初等教育(体育)

三年

师范类

660213

初等教育(心理健康)

三年

师范类

660213

初等教育(普师)

三年

师范类

660213

初等教育(语文)

三年

师范类

660213

初等教育(数学)

三年

师范类

660213

初等教育(中文与书法)

三年

师范类

620402

市场开发与营销

三年

620204

会计电算化

三年

6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

620507

客户服务管理

三年

660101

汉语(汉语言文学)

三年

660112

文秘

三年

640101

旅游英语

三年

660108

商务英语

三年

590110

动漫设计与制作

三年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与维护)

三年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设计)

三年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580302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三年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550110

光伏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

三年

58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三年

530208

工业分析与检验

三年

600101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监测技术)

三年

530201

应用化工技术

三年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

  语文教育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

  英语教育专业每生每年3600元

  数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

  物理教育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

  化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

  生物教育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

  初等教育(英语教育教学)专业每生每年3600元

  体育教育(中学体育教育)专业每生每年3600元

  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年3600元

  初等教育(数学双语教学)专业每生每年3600元

  初等教育(体育)专业每生每年3600元

  初等教育(心理健康)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

  初等教育(普师)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

  初等教育(语文)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

  初等教育(数学)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

  初等教育(中文与书法)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

  市场开发与营销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会计电算化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旅游管理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客户服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汉语(汉语言文学)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文秘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旅游英语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商务英语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与维护)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设计)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光伏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工业分析与检验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监测技术)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应用化工技术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音乐教育专业每生每年4100元

  美术教育专业每生每年4100元

  装潢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年7000元

  图形图像制作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

  学前教育专业每生每年4100元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学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获奖说明

  1.锦州师专被中共辽宁省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高校”称号。

  2.锦州师专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2005-2008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3.锦州师专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授予“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4.锦州师专被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辽宁省教育厅授予“辽宁省环境友好学校”称号。

  5.锦州师专被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授予“民进全国先进基层组织”称号。

  6.锦州师专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国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

  7.锦州师专被中共辽宁省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8.锦州师专被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办公室评为荣获“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组织奖”。

  9.锦州师专被辽宁省教育厅授予“辽宁省首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优秀组织奖。”

  10.锦州师专被辽宁省综治办被评为2013年度全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平安校园”称号。

  11.锦州师专被锦州市首届全民健身体育运动大会组委会评为锦州市首届全民健身体育运动大会“最佳表演奖”。

  12.锦州师专被锦州市物价局评为“价格诚信学校”。

  13.锦州师专被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辽宁省教育厅评为2012-2013年度“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14.锦州师专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优秀组织奖”。

  15. 锦州师专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市场营销技能赛项(高职组)一等奖”。

  16.2010年锦州师专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无)

 八、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我校录取专业调档比例为:120%以内,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录取新生身体健康情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我校录取新生时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专业课分均达到省招办规定最低控制分数,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美术类:装潢艺术设计专业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分+美术专业分

  7.体育教育(中学体育教育)、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初等教育(体育)专业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招办最低控制分数,然后根据考生综合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分除以5加体育专业分

  8.投档分相同的处理办法

  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体育理类优先录取“体育分”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体育文类优先录取“体育分”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艺术文类优先录取“综合分”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美术分、语文”成绩高者优先;中职升高职类优先录取“技能”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专业综合课分、计算机分”成绩高者优先。

  8.联系电话、网址

  电 话:0416—4585401 4784026

  传 真:0416—4585871

  学校网址:http://www.jzsz.com.cn

  E-mail:jzszzsb@163.com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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