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商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总则
为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录取,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辽宁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基本情况
1.院校名称: 辽宁商贸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960。
2.校址(办学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东大营街11号(110161)。
3.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 专科(高职)。
5.学习年限: 三年。
6.办学形式: 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31191平方米,专任教师20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64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426.51万元,图书27.5万册。
三、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我院各专业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除商务英语、旅游管理专业只限英语考生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2.所有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560501 | 建筑工程管理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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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701 |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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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701 |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房地产经纪) | 三年 | ||
5901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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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1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
620103 | 金融管理与实务 | 三年 | ||
620202 | 财务信息管理 | 三年 | ||
620204 | 会计电算化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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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04 | 会计电算化(金融会计)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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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05 | 会计与统计核算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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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305 | 国际商务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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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305 | 国际商务(报关与外销)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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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402 | 市场开发与营销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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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504 | 连锁经营管理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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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505 | 物流管理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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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505 | 物流管理(国际货运代理)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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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101 | 旅游管理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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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102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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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204 | 人力资源管理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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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108 | 商务英语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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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104 | 法律事务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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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405 | 电子商务 | 三年 |
辽宁商贸职业学院专业设置情况
五、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商贸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1.建筑工程管理学费为每生4500元/学年,其他专业为每生4000元/学年。
2.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宿费标准为700元/学年或800元/学年。
3.教材费每生每学年预收300元,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
4.退费办法:学院按该生从开学到退学的在校月数计算,不足半月不计费,超过半月按1月计算,按月计退学、宿费;其它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多退少补。
七、助学贷款及奖助学办法
1.国家助学贷款: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需要在生源地办理信用助学贷款。
2.奖学金及助学金:学院面向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置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院级奖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
八、录取规则
1.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以学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制定的招生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按平行志愿投档,省内按照100%调档比例、省外控制在105%以内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5.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的文件精神执行。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九、新生报到
凡被我院录取新生须按入学须知规定时间报到。对于未能按期报到且未向我院招生办请假者,学院将在规定入学时间一周后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大营街11号
联系部门:辽宁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8496619 88496668(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lnsmzy.edu.cn/
电子邮箱:lnsmzyxy@163.com
辽宁商贸职业学院
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