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部分 学校名称及概况
一、学校名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代码:11315)
二、学校概况: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学校创办于1983年,前身为闽西职业大学,2004年2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占地33万平方米,规划用地4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享有“花园式”学府之美誉。
学院地处福建省龙岩市。改革开放以来,龙岩经济社会取得长足发展,交通设施日臻完善,已构建起机场、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为主体的现代化立体交通网络,特别是龙厦铁路通车后,标志着龙岩从此跨入“动车时代”,融入厦门一小时经济圈,正在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东出台湾海峡、西进内陆腹地、南联珠三角、北承长三角的开放通道、集聚通道。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8000余人,教职工61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46人,“双师型”教师占92.7%。教育设施配套完善,教仪设备总值8809万元,藏书68万册,办有公开出版的全国地方高校优秀学术刊物《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建成中国学术期刊文献检索咨询站和覆盖全院的校园计算机网络。校内实验实训室6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80个,中央、省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学院大力实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深化校企合作,与世界500强企业紫金矿业集团、国际工程机械行业50强龙工集团联合开展订单培养。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作为高技能人才培训考核基地,可对44个工种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和认证,并颁发国家、行业、企业资格证书,近年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取率平均为98%。
学院设10个系38个专业,拥有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1个、省级精品专业7个、省级教改综合试验项目2个、省级精品课程14门。学院坚持“以品德为根本、以知识为基础、以能力为主线”的育人思想,注重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毕业生以素质高、技能强、岗位适应周期短等优势显示出强劲的竞争实力,近三年毕业生当年就业率均达98%以上,名列全省高职院校前茅。学院还为学生提供“专升本”考试或函授、网络、自考本科教育等多种继续深造渠道获得本科文凭。学院采取了国家奖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助学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学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闽大路8号,邮编:364030。
四、办学层次与办学类型
1.办学层次:全日制专科院校
2.办学类型:公办
第二部分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地区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院共有37个专业面向福建等多个省(市)招生,具体分专业计划以福建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第三部分 招生机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招生的计划、宣传和录取等日常工作。
成立以学院纪检监察室主任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及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四部分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我院按照“招办负责,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
2.我院招生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4.第一志愿的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所报第一志愿或前一志愿未被录取,按照考生本人填报的专业先后顺序,参与录取未满的专业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专业成绩达到投档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照考生志愿顺序,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文化成绩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分的考生。
6.所报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有填报愿意调剂志愿的,可综合考虑缺额专业人数择优录取;否则按退档处理。
7.录取调剂志愿的考生。
8.男女比例:不限。
9.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化工类专业。
10.凡填报我院空中乘务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身高:女4050px及以上,男4300px及以上;
(2) 视力: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不低于0.5,男生裸眼视力《C字表》不低于0.7,无斜视、无色盲;
(3) 牙齿排列整齐、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
(4) 无纹身、无染发,男生无打耳洞;无明显体味 ;
(5) 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6) 行走无明显内、外八字;
(7) 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备注:以上报考条件在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条件不达到者按闽西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相关规定转其他专业就读。)
第五部分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退费办法
学生的收费项目为学费、住宿费及代办费,其中代办费为教材费、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和军训服装费等。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06]418号、闽价费[2007]74号、闽价费[2009]34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6]费154号文规定办理。
第六部分 学历文凭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规定毕业学分,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部份 招生咨询、投诉方式
了解我校招生资讯,可登入我校网站查询,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97-2589999、2587777、2751453.
传真电话:0597-2751453
投诉电话:0597-2756318
网址: http://zs.mxdx.net
E-mail:ljfcyclon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