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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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院名称:湘潭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

  国际代码:12846 湖南省代码: 4369

  三、办学属性及层次:我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学制三年,颁发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四、办学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双拥中路,邮编:411102。

  五、组织机构:为更好地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及各二级学院(部)、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招生就业处为招生工作常设管理机构。

  六、招生区域:计划在湖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安徽、福建、陕西、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19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七、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护理学院

护理

5460元?年

助产

5460元?年

医学技术学院

康复治疗技术

4200元?年

护理(康复护理方向)

5460元?年

药学

5460元?年

医学检验技术

4200元?年

口腔医学技术

4200元?年

医用电气学院

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

4600元?年

卫生信息管理

4600元?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

4600元?年

管理学院

会计电算化

3500元?年

物流管理

3500元?年

物流管理(国际物流与报关方向)

3500元?年

  八、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继续实施 “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健康状况: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男女比例: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它专业考生无性别比例要求。

  4.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的收费标准。详见学院招生简章及各省市《招生与考试》生源计划专辑。

  5.志愿及专业录取原则:在第一志愿不满额的情况下,适当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优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6.提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

  7.加试及科目成绩要求:我院各专业均无专业加试要求和相关科目成绩特殊要求。

  8.录取结果查询公布: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在我院网站查询。同时,报考我院的考生,请留好详细联系电话,便于我院与考生联系,做好录退工作。

  9.预约报考:凡来我院预约报名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九、资助政策: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 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 4000 元/年·人、二等助学金 3000 元/年·人、三等助学金 2000 元/年·人)、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 1000 元/年·人、二等奖学金 700 元/年·人、三等奖学金 400 元/年·人)、学院新生奖学金(3000 元/年·人)。另学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合理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十、联系方式:

  电 话:0731-58519123(含传真) 0731-58519121

  手 机:13875261087(马老师) 13875261580(赵老师)

  邮 编:411102 Email:517215914@qq.com

  网 址:www.xtzy.com

  十一、本章程由湘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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