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考志愿可以填几个学校(规则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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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高考志愿本科A段50,B段25,每个志愿可填6个专业,专科可以填10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6个专业。

天津高考志愿可以填几个学校(规则解读)

一、2022年天津高考志愿可以填几个学校(规则解读)  

1.实行公布高考录取总成绩后填报志愿方式。考生填报志愿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试成绩情况,分别划定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6月26日至30日,考生填报普通本科及以上批次院校志愿。7月29日至31日,考生填报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7月上旬至8月上旬,依次实施各批次院校投档录取。

普通本科批次(含A、B阶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依次填报本科批A阶段和B阶段志愿,可参加本科批A阶段和B阶段的志愿征询。

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填报高职(专科)批次志愿。

艺术类本科批次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我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本科自划线院校可自主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批次不低于我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本市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填报艺术类相应批次的志愿。

体育类本科批次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分别根据体育专业市级统考合格考生的文化统考成绩,按照略多于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1.5)的原则,划定体育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相应分数范围的考生可以填报体育类相应批次的志愿。

2.填报志愿工作由各区招办及报名单位组织实施。各区要充分发挥中学和报名单位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要积极宣传“天津市新高考志愿辅助系统”,加强系统使用培训,确保填报政策应知尽知,系统使用应会尽会。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谋取利益。要联合本区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志愿填报咨询活动的监管,加大治理收费不规范、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问题力度,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

3.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在津招生院校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要求及志愿填报的相关政策规定,参考市高招办提供的分数统计信息,及在津招生高校招生计划、往年录取数据等,按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信息泄露、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4.考生在填报志愿后但尚未被录取前,如申请放弃提前本科批次志愿,只能参加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及以下批次的录取;如申请放弃本科批次志愿,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如放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可到报名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区招办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可允许其放弃。

录取

1.在津招生高校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市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各高校在津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高校在津招生录取顺序依次为: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和提前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及提前高职(专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其中,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和提前本科三个批次同步录取,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及提前高职(专科)三个批次同步录取,考生不得兼报。

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为招收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或专业;提前本科批次分为A、B两个阶段,A阶段为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经教育部和我市批准的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以及特殊高校(专业)等;B阶段为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高校(专业)。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为公办本科高校及经批准在本批次录取的高校,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为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为招收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提前高职(专科)批次为有特殊要求的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高职(专科)批次为其他高职(专科)学校或专业。

3.各批次均实行“院校+专业”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式。普通类本科院校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普通类高职院校原则上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艺术类及体育类各批次,原则上均以“院校”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对于有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要求的本科院校,可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招生录取。

4.高校在津录取新生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高校应结合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要求。在高考录取总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5.艺术类本科和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中的市级统考类专业,体育类本科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B阶段(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普通类本科批次(含A、B阶段)、高职(专科)批次录取高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办法;提前本科批次中的其他院校志愿,以及普通本科批次中的特殊类型考生志愿,根据院校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对同一科类、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按高考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当若干名普通类考生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含政策照顾)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三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全部相同者同时投档。

顺序志愿投档规则:第一志愿录取时,计算机系统先依次检索各个招生院校的一志愿生源,将选报同一招生院校的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进行投档。如果招生院校在第一志愿录取时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可以招收第二志愿的考生,第二志愿投档规则与第一志愿相同。

6.在津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录取。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在津招生的普通高职院校,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录取。

在津招生的艺术类、体育类高校(专业),分别按照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相应的招生办法实施录取。

7.各批次高校在津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市高招办为在津招生高校提供符合条件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服务,组织管理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在津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8.各批次录取时,市高招办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次投档,由高校审查录取。高校要尊重考生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的考生电子档案不足时,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9.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在津招生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在津招生高校不得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并作为录取依据。

10.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根据市教委、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市民宗委和市台联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津教政〔2020〕1号)相关规定,自2023年高考起,该项加分分值均调整为5分。

(5)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增加5分投档。根据市教委等五部门印发的《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津教政〔2020〕1号)相关规定,自2023年高考起,该项政策调整为,在本市所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对于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从“四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包括自治州(盟)、自治县(旗)等,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面向本市所属高校投档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市区校三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申报考生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交验相应的证件、证书,由区招办负责将相关证明材料装入考生纸介质档案。

1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的,可以由高校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2.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资格考生均在普通本科批次投档录取,未经高校测试合格并经“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档。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原则上按照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排名全市前30%的成绩划定。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我市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

13.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市高招办补充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可采取征询志愿方式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14.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的高校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高校和专业,由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主选择填报。市高招办将向相关高校提供征询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的高校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市高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尚有招生计划的高校和专业,由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先自主填报征询志愿,市高招办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再划定B阶段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招生高校在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高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5.高职(专科)批次的高校,如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经高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6.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17.我市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8月上旬各批次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18.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根据教育部规定,于4月10日前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市招办将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按程序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市招办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19.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20.在津招生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市高招办核准,并增补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计划。市高招办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市高招办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果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各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经市高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23号)执行。

二、天津高考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和技巧

1.普通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如何安排?

2022年,普通类考生填报志愿实行“两次填报、两次征询”的志愿填报方式。填报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2.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间如何安排?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实行“两次填报、一次征询”的志愿填报方式。填报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

3.填报志愿的依据有哪些?

(1)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经教育部安排下达、市高招办汇总编辑的《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津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编制。未经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院校和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

(2)填报志愿前,考生及家长除要认真了解《招生计划》外,还应及时登录拟报考高校的官方网站或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高校对外语语种、文化成绩、面试、身体条件等方面的要求及专业录取规则等。

4.填报志愿还可以参考哪些资料?

(1)“天津市新高考志愿辅助系统”。考生及家长可以利用该系统,从众多的院校专业组中,通过条件过滤,完成从千计到百计,再到十计的志愿筛选过程,逐步缩小范围,聚焦到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院校专业组,形成志愿填报草表,提高填报志愿的效率。分数公布后,系统会及时更新考生的“1+10”位次信息,帮助考生全面掌握信息,合理填报志愿。

(2)市高招办编印的《(2020-2021)普通高校在津招生录取统计资料》和《2022年高考志愿填报指南》等填报志愿参考丛书资料。

(3)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官方志愿填报指导信息。

5.提前本科批次的志愿如何设置?

6.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的志愿如何设置?

普通本科批次A阶段志愿前,单独设置“特殊类型考生志愿”,由已参加本科批次A阶段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核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7.普通本科批次的志愿如何设置?

普通本科批次分为A、B两个阶段,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8.提前高职(专科)批次的志愿如何设置?

提前高职(专科)批次设置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中设置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9.普通高职(专科)批次的志愿如何设置?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设置20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栏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10.艺术类各批次的志愿如何设置?

11.体育类各批次的志愿如何设置?

12.各批次的录取顺序是什么?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按五个录取批次进行: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提前本科批次,普通本科批次,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

13.艺术类本科批次的录取顺序是什么?

录取时,先进行校考阶段的录取,再进行统考阶段的录取,最后进行征询志愿的录取。校考阶段录取时,先进行自划线院校专业组的录取,再进行非自划线院校专业组的录取。

14.体育类本科批次的录取顺序是什么?

与艺术类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录取时,先进行体育类本科批次平行志愿的录取,再进行征询志愿的录取。

15.提前本科批次的录取顺序是什么?

与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录取时,先进行飞行员招生院校专业组的录取,再进行A阶段招生院校专业组的录取,然后再进行B阶段招生院校专业组的录取。

16.普通本科批次的录取顺序是什么?

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高水平艺术团及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录取,再进行本科批次A阶段平行志愿的录取,然后进行A阶段征询志愿的录取。A阶段录取结束后,再进行B阶段的录取。

普通本科批次B阶段录取时,先进行平行志愿的录取,再进行征询志愿的录取。如招生院校在征询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经招生院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征询志愿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7.艺术类及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顺序是什么?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校考阶段的录取,再进行统考阶段的录取。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与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分别实施平行志愿院校的录取。

18.普通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顺序是什么?

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时,先进行提前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再进行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的录取。如招生院校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经招生院校同意,可适当降低分数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9.考生如被上一批次(阶段)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录取,能否再参加下一批次(阶段)院校或院校专业组的录取?

不能。符合分数范围的考生,如未被上一批次(阶段)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录取,可以继续参加下一批次(阶段)院校或院校专业组的录取(不得兼报的除外)。

20.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是什么?

今年,我市在提前本科批次B阶段、普通本科(含A、B阶段)、普通高职(专科)、艺术类本科及高职批次统考阶段、体育类本科及高职批次等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这些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规则进行录取。

21.如何理解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中的“分数优先”?

计算机投档系统先对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符合条件的考生,依高考录取总成绩(普通高职(专科)批次,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的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22.如何理解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中的“遵循志愿”?

计算机投档系统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则投档到序号在前的院校专业组;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则直接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

23.如何理解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中的“一次投档,不再补档”?

按照计算机投档规则和程序,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同时进行一次性投档;若考生进档后,不符合院校专业组录取要求又被退档,则不再投向该考生在本批次报考的其他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如院校专业组因将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退档后形成了余缺计划,只能等待参加征询志愿录取,不能再接收该平行志愿的第二次补充投档。

24.平行志愿录取时,总分相同的考生如何进行投档?

平行志愿录取时,当考生高考总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但单科成绩不同时,计算机投档系统分批次、按规定的科目顺序生成排序成绩进行投档。

普通本科批次,将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3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将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本科批次统考阶段和体育类本科批次投档时,若考生综合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先比较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再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等级性考试3门科目中最高成绩、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5.填报平行志愿时需要规避哪些风险?

(1)平行志愿间没有拉开梯度。如果考生填报的各个平行院校专业组志愿之间集中在某一个投档分数区间内,没有采取“保、垫”等策略,就可能导致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都落空。

(2)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过少。以往个别考生只报几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非某些院校专业组不报,就会出现因为高考成绩未达到院校专业组的投档线而不能被投档。

(3)填报的专业志愿过少。如果考生只报考某些院校专业组的一两个专业,当考生档案被投档到招生院校后,就有可能因不服从专业调剂、身体条件受限等原因,面临投档后被退档的风险。

26.网上填报志愿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1)正式填报时,考生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按照《普通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使用说明》的提示进行填报。考生须输入考生号、密码、图片验证码、手机短信验证码(接收手机为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并填报志愿信息。考生填报志愿后,应通过点击“保存并提交志愿表”按钮保存所报志愿信息。如需继续修改志愿,考生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重新进入系统,在志愿填报页面上修改并通过点击“保存并提交志愿表”按钮保存所报志愿信息。

(2)考生须对所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手机号码是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接收相关信息的重要工具,考生要确保手机号码准确,并注意做好个人信息及手机接收信息的安全保管。

(3)建议考生及时登录系统填报并保存志愿信息,以免因超过规定时间而无法保存。

27.填报众多院校专业组志愿时,如何拉开梯度?

遵循“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垫一垫”的原则。例如,在本科普通批次A阶段要尽量填满50个院校专业组,可将较为理想的,蹦一蹦够得上的院校专业组用来“冲一冲”,数量控制在10个以内;将可能性较大的10个院校专业组用来“稳一稳”;将与自己位次基本适切的院校专业组用来“保一保”,数量控制在15个;最后选择最为稳妥、最为保险的院校专业组用来“垫一垫”,数量控制在15个左右。以此把握好“冲、稳、保、垫”之间的梯度关系,院校专业组之间形成合适的梯度顺序。

28.填报志愿前需要了解哪些信息?

建议考生及时收集院校专业组资料,了解招生政策,熟悉有关规定,了解高校招生章程;查询有关院校专业组近两年各批次录取位次情况;了解今年在本市招生的院校专业组、专业和人数;了解自己总成绩在全市“1+10”组合的位次信息情况,准确定位;了解本人体检结果,避开限报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

29.如何理解填报志愿时的选考科目要求?

选考科目要求主要分为四种:一是高校专业培养与某1门科目关联度高的,要求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二是高校专业培养与2-3门科目有一定关联度的,要求为“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三是高校专业培养与2-3门科目关联度高的,要求为“考生2-3门均须选考方可报考”;四是高校专业培养对学生学科基础要求相对较宽的,要求为“选考科目不限”,考生在填报时无选考科目限制。

30.录取结果如何查询?

考生可以在每个批次和阶段录取结束后,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本批次和阶段招生高校各专业组录取最低分,或前往报考高校的官网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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