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四川职教师资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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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科目
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实行全省统考。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务管理的具体工作和要求按《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考试阶段)》执行。
考试科目分为文化考试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或技能考试)两部分,总分为750分。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语文、数学科满分均为150分,英语(无听力考试内容)科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科目(或技能考试),包含相应专业的专业基础和专业应用方面的内容,满分为350分。
所有专业类别考生都须考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文化考试科目。信息技术一类、信息技术二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医药卫生一类和医药卫生三类5个专业类考生须参加专业综合科目考试;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财经商贸类、加工制造类、旅游服务一类、旅游服务二类、轻纺食品类和材料类等8个专业类考生须参加由组考院校组织的全省职业技能统一考试,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由组考院校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计入总分,由省教育考试院随文化考试成绩通知考生。
(二)考试内容
各考试科目及范围均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版)〉和相关说明的通知》(川招考委〔2014〕14号)、《四川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有关专业类别职业技能考试大纲》(川招考委〔2015〕78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有关专业类别职业技能考试大纲〉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79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