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
根据《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转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校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1.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则与程序;
2.在高考招生录取时,学校招生代码和办学模式不同的专业不能互转;
3.参加高考文科考试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只招收高考理科考生的专业。
二、申请条件
1.在读一年级(2014级)、二年级(2013级)学生;
2.成绩优良;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学生;
(2)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不能转专业(国防生、定向生、西藏班、新疆班、民考民两年制转入等)以及学校有关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三、工作程序
1.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实施;
2.各学院制定本学院接收学生计划及考核方案并于3月31日前提交教务处审核;
3.教务处审核并于4月3日前公布学院各专业、各年级接收转专业人数及考核方案;
4.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学校公布的转专业相关信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接收本学院转出学生申请,审核批准参加转入学院考核学生名单,经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于4月17日前送达学生意向转入学院教务科,并报教务处备案;
5.各接收学院汇总申请转入学生名单后,按照公布申请条件及考核方式对学生进行初审及考核;
6.各接收学院确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填写《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经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于5月5日前报教务处审核;
7.学校对学院提交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并在校内公告栏进行公示,5月20日前统一发文公布本年度转专业学生名单;
8.获准转专业学生及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转出、转入学院交接转专业学生入学以来的各种档案;转入学院负责对转入学生进行培养方案、课程认定、补修课程、选课等相关工作指导。
四、其他说明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教学活动仍按原专业进行。
2.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其培养方案、学习年限、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执行。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转入专业的毕业和授位要求方可毕业、授予学士学位。
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专业选择,务必将此项工作及相关政策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并做好指导工作,妥善做好本年度转专业工作。
教务处
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