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大学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解志愿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山西大同大学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山西大同大学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山西大同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学生自身发展的成长环境,体现以生为本、因材施教的理念,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山西大同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山西大同大学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同大教〔2016〕1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山西大同大学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第三条 为了维护高考志愿的严肃性,在专业办学允许的条件下,转出专业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转出专业当年招生数量的10%左右。
第四条 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中规定的不予录取或不宜就读的专业。
第二章 转专业条件
第五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具有我校学籍,注册手续齐备;
二、入学满一学期;
三、具有拟转入专业学习的兴趣;
四、身心健康,各方面表现良好,学有余力、学习能力较强;
五、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六、转入专业与本人高考报名类别一致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
二、以对口、定向、专升本、委托培养等各种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三、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四、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五、应予退学的;
六、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不再受理转专业申请;
七、高考选考科目不一致的;
八、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九、其它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
第三章 转专业类型
第七条 转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分以下三种类型:
一、学校根据发展需要调整专业
1.学生在培养过程中,因社会对人才需求发生变化,为了尽快满足需求,必要时可以从在校生中直接选拔学生组建新的专业;
2.国家、省和学校启动重大教育改革项目时,可以从在校生中直接选拔学生,调整到相应专业进行培养;
3.招生时若出现个别专业人数过少的现象,准许学生在相近的学科内调整专业。
二、确有特殊原因或符合国家特定政策调整专业
1.因患有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三级甲等医院检查、核实,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的。
2.经过一学年学习,如确因专业不适应,可申请留级转入适合本人的专业学习;
3.符合国家特定政策或确有特殊原因。
三、学生确有兴趣和特长,转入该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学生已取得学习成果且特别突出,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在国家级或省级重大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业绩材料等)
第四章 转专业流程
第八条 第一学期末,各学院提出接收转专业计划,领导组在学院建议的基础上,根据各专业办学条件,确定接收名额。原则上掌握在该专业本届当年招生数量的10%-15%。
教务处向全校公布各专业接收名额。各学院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转出(入)操作办法,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九条 转专业工作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初进行;留级转专业在第一学年末申请,下一届新生入学前完成。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山西大同大学转专业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核基本资格。审核内容包括:①转入专业是否与本人高考报名类别一致;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③获得的奖项是否属实、是否与转入专业相符合;④医院证明是否来自三级甲等医院;⑤其它需要审核的内容。
2.教务处把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名单转交给转出学院进行推荐。转出学院在“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上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签署意见并将学生材料报送教务处复核。
3.学校统一组织各接收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面试,各学院提出拟接收建议名单。
4.教务处对拟接收建议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拟转专业名单。
5.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6.公示。
第五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转专业工作领导组,审核、监督各单位转专业工作。教务处负责转专业相关事宜的组织、安排和协调。
第十一条 各学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转专业工作的要求,做好本学院转出推荐和接收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 转出学院在提出推荐意见时,需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业基础和在校学习情况,择优推荐。考核权重为:高考成绩40%,期末考试成绩60%。
转入学院拟提出接收建议名单时,应综合考虑学生的高考成绩、期末成绩、面试成绩,各部分所占权重为:高考成绩30%,期末成绩40%,面试成绩30%。
第十三条 对于因教学改革、专业调整、个人疾病或某种特长而需要转专业,但学习成绩达不到要求的学生,由领导组综合考评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学生转专业后,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经转入学院确认并报教务处审核后,予以认可;不符合专业要求的,可视为公共选修课程学分。
第十五条 凡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均须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
第十六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七条 教务处统一办理获准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手续,并将转专业名单统一发至相关学院和职能部门。
第十八条 转专业学生一经转入学院接收,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山西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集中上报转专业的有关材料。
第二十条 经山西省教育厅批准后,转专业工作最终结束。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教务处。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山西大同大学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同大教〔2016〕1号)同时废止。
二、山西大同大学王牌重点专业
山西大同大学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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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理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物理学类 | 本科 |
2 | 安全工程 | 省级特色专业 |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 本科 |
3 | 采矿工程 | 省级特色专业 | 矿业类 | 本科 |
4 | 化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化学类 | 本科 |
5 | 汉语言文学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 |
6 | 体育教育 | 省级特色专业 | 体育学类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