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费,费用收费标准规定
1.学费、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1951年建校,具有62年办学历史。2003年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一所公办性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辽宁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院隶属于辽宁省林业厅,是辽宁省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学院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86号,占地477031平方米,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学院现有教职工446人,其中校内专任教师283人,在专任教师中,正高级职称教师41人、副高级职称教师61人,占专任教师的36%。博士研究生9人、硕士研究生117人,占专任教师的44.5%;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1人,省级优秀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专业带头人4人,省级优秀教师4人,省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6人。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024人,成人教育学生1760人。学院图书馆藏书37.19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070.61万元。78个校内实训基地及各类专业实验室和标本室,其中生物技术(园艺)实训基地、家具设计与制造基地为国家级立项建设项目,校外实习基地132个。
学院设有林学院、园林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木材工程学院、建筑学院、信息学院、人文学院、思政部、体育教学部等9个系部(院),开设林业技术、园林技术、木材加工、园林工程、旅游管理等35个专业及9个专业方向。
学院秉承“学生为本、人才强校、质量保障、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先进办学理念,以“建设省级示范、行业一流、全国特色高职院”的“三步走”战略为引领,形成了“前校后场产学结合育林树人”的办学特色。学院先后荣获“全国科教兴农先进学校”、“林业部先进学校”、“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高校就业创业教育示范校”、多次荣获省、市“平安校园”荣誉称号,获得辽宁省林业厅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院被辽宁省确定为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高职课程模式及教学内容改革研究基地、被国家劳动部批准为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教委九五规划重点《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实验基地等,树立了省内示范和全国同类行业院校领先的高职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