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什么时候出来
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武汉理工大学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解志愿根据往年的武汉理工大学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武汉理工大学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
2021年武汉理工大学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武汉理工大学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二、武汉理工大学有哪些好的专业
国家特色专业
序号 | 学校名称 | 专业名称 | 所属领域方向 | 批次 |
1 | 武汉理工大学 | 动画 | 动漫 | 第一批 |
2 | 武汉理工大学 | 通信工程 | 第二批 | |
3 | 武汉理工大学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第二批 | |
4 | 武汉理工大学 | 车辆工程 | 第二批 | |
5 | 武汉理工大学 | 矿物加工工程 | 第三批 | |
6 | 武汉理工大学 | 工业设计 | 第三批 | |
7 | 武汉理工大学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第三批 | |
8 | 武汉理工大学 | 轮机工程 | 第四批 | |
9 | 武汉理工大学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第四批 | |
10 | 武汉理工大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第六批 | |
11 | 武汉理工大学 | 土木工程 | 第六批 | |
12 | 武汉理工大学 | 物流工程 | 第六批 | |
13 | 武汉理工大学 | 工程力学 | 第六批 | |
14 | 武汉理工大学 | 车辆工程 | 第五批 | |
15 | 武汉理工大学 | 物联网工程 | 新一代信息技术 | 第七批 |
16 | 武汉理工大学 | 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 | 节能环保 | 第七批 |
三、武汉理工大学怎么转专业
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八章 主修专业确认、转专业、转学
第三十八条 按学科大类入校的学生,一般在入学1-2年内进行主修专业确认。主修专业确认办法由各学院负责制定,报教务处审批后向学生公布。学院应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加强指导。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完成后,学院报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按专业入校的学生,一般以录取专业作为主修专业。
第三十九条 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一)确有拟转入专业的专长和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和兴趣的。优先考虑参与创新创业、并取得一定成绩的学生转入相关主修专业的需求;
(二)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隐瞒既往病史者除外),经校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确有某种特殊困难,在原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因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学校专业发生合并、撤消等,需要调整到其他专业就读的。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调整专业的优先考虑。
按学科大类入校的学生,主修专业确认前,学科大类视同专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转专业:
(一)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
(二)正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的;
(三)应予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的;
(四)无正当理由的。
第四十一条 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应在低年级完成。教务处于每年四月发布转专业通知,各学院负责制定本院转专业办法,报教务处审批后向学生公布。需要转专业的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经双方学院考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第四十二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准予转学:
(一)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本校学习,尚能在其他高校学习的;
(二)学生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或者毕业年级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六)因其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不得转学的。
第四十四条 转学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生申请转出的: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提供相关材料,学校同意后,提交转入学校审核;转入学校同意后发接收函通知本校,可以转出。跨省转学的,由学校报湖北省教育厅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待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二)外校学生申请转入的:经转出学校同意后,学生向拟转入学院提出申请,说明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认为符合我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教学能力的,向教务处提交审核材料及相关证明;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由分管校领导签署接收函,可以转入。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湖北省教育厅,待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第四十五条 学生转学一般在每年6月份或12月份申请。学校按规定对转学情况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将转入学生名单报湖北省教育厅备案。
第四十六条 转出学生的转学申请一经批准,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离校手续并离校。凡不按照规定离校的学生,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