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考体检项目检查标准及限制专业说明
1.湖北高考体检总体要求
我省高招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湖北省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鄂教学〔2004〕4号)和《关于做好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15〕2号)文件执行。
2.湖北高考体检机构
1.当地招办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商议选定体检机构,原则上在当地城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医疗单位中,择优选定一所或几所综合条件较好的作为体检机构。
2.我省高招体检工作的终检医院为湖北省人民医院。
3.湖北高考体检对象
凡报名参加湖北省普通高考和技能高考、高职单招的考生均须参加高招体检,未参加高招体检的考生不能录取。
4.湖北高考体检时间安排
我省高招体检工作时间安排执行(鄂招办〔2015〕2号)文件,对应调整为。
5.湖北高考体检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密切协同,建立健全高招体检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机制和高招体检工作培训制度,切实做好高招体检工作。
2.强化业务培训。各地招办以及各体检机构要强化对所有参加高招体检工作人员的岗前业务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提供优质服务。各体检机构要注意维持体检场所秩序,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疏导;要制定突发情况应急预案,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各市、县招办要积极配合各体检机构根据当地考生人数,合理安排体检场次,避免考生长时间等待,尤其要对残疾考生体检过程给予特别关爱和指导。
4.明确高招体检各部门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加强监督,签订责任书,强化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一旦发生由于体检工作失误影响考生录取和影响高校招生的事件以及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问责追责。
6.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问答
1、考生体检在哪里进行?何时进行?
体检机构由当地招办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商议确定,考生体检在确定的体检医院或体检站进行。全省高招体检时间一般从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体检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县市招办确定并公布,考生要注意公布的体检日程安排,按时参加体检。
2、高招体检主要检查哪些项目?
高招体检主要检查七个方面项目,它们是: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牙齿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仅检查转氨酶,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3、高招体检专项复检地点、时间、项目和步骤是什么?
湖北省人民医院负责我省高招体检专项复检工作,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最终裁定。专项复检时间为5月15日至30日。
专项复检原则上是对体检标准比较难以把握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如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结核病、肝功能异常、肾炎、青光眼、肢体残缺等疾病,视力、身高等较易把握标准的项目一般不安排专项复检。
专项复检的步骤:
①考生向县(市、区)招办提出专项复检书面申请,填写《高招体检专项复检申请单》。②县(市、区)招办与体检机构审核后分别在申请单上签字盖章,然后由县(市、区)招办打印一张空白体检表。③考生凭申请单和空白体检表到省招办办理专项复检审核登记手续,再到终检医院进行专项复检。④负责专项复检的主检医师在核实复检申请单和考生身份后,按程序对需复检的项目进行复检。⑤考生带已复检的体检表及有关体检单据到省招办办理体检信息更正手续。⑥考生将加盖专用章的复检体检表交县(市、区)招办,装入考生档案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