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程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什么时候出来
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都很关注今年黑龙江工程学院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本文解志愿根据往年的黑龙江工程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黑龙江工程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
2021年黑龙江工程学院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预计在高考志愿填报后的12-15天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如果长时间未查询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致电黑龙江工程学院的招生办电话,人工查询。
二、黑龙江工程学院有哪些好的专业
3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测绘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6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交通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市场营销、视觉传达设计
三、黑龙江工程学院怎么转专业
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使学生个人理想、兴趣爱好与所学专业有机结合,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发展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1.遵循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2.遵循人才培养符合社会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3.遵循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的原则;
4.遵循质量保证,转入专业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相匹配的原则;
5.遵循择优调整,满足学生转专业要求的原则。
二。转专业的时间和基本条件
1.转专业时间:
学校给予两次申请转专业机会。第一次在第二学期初、第二次在第三学期初,学生转专业工作应在学期初两周内完成。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生在复学时提出转专业申请,办理转专业手续,复学时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此类学生学校优先考虑,不受拟转入专业接收限额限制。
2.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或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2)由于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或因留(降)级、休学期满复学及入伍转业复员以后原专业发生变化者。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4)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如第二学期初未能转入,可第三学期初再次申请,但在校期间只允许成功转专业一次,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转回原专业,只能在转入专业就读。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低录取批次转入高录取批次专业的; .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含民族预科生、专升本、委培、中外联合办学项目等学生);
(3) 艺术类学生不得跨科类转入其他专业;
(4)已经转入新专业的; .
(5)高考考生类别为理工类的学生可转入文史类专业,文史类的学生原则上不可转入理工类专业。
高考考生类别不区分文理的学生在第二学期初转专业时,理工类、文史类专业均可申请转入。在第三学期初转专业时,理工类专业的学生可转入文史类专业,文史类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可转入理工类专业。文理兼招类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可申请转入理工类、文史类专业。
(6)正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7)拟作开除学籍处理的学生;
(8)因降级等原因,第二次进入第二学期或第三学期学习的学生;
(9)因考试作弊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
三.转专业的程序:
1、各院(系)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组长由院长(主任)担任。各院(系)应积极开展转专业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要从专业认证的角度出发,制定吸引优秀生源的方案和措施,要有能满足毕业要求的学分互认的管理办法。同时各院(系)要加强专业引导和专业介绍,可自行安排时间对意向转入本院(系)下设专业的学生统一进行专业和学习要求的介绍,保证学生能够充分了解各
专业的办学特点、就业情况和专业发展趋势。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告知学生要预先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的专业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申请转专业,为学生理性选择打好基础。
2、各专业转出人数不设限额。可接收转专业人数原则上不设限额,如确因师资状况、培养能力、教学资源、实验室条件、学生就业等情况需设置接收人数限额的,由各院(系)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科学制定本院(系)转专业实施细则(包括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的条件、接收人数、考核内容、考核方式、选拔程序等),在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第10教学周以院(系)正式文件形式报学生处、教务处备案,由学生处公布。
3、第二学期、第三学期开学初,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参照拟转入专业的转专业实施细则,符合专业报名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到拟转入院(系)报名、参加考核。未参加报名、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各接收院(系)负责对申请转入学生组织考核、遴选和审批,告知学生考核结果、公示考核结果详情和确定转入的学生名单,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完成《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附件1)。各院(系)转专业考核等基础材料自行存为档案备查;
4、第二学期、第三学期第1教学周,各接收院(系)将学生本人填写的《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
和《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申请转专业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学生处备案,学生处公示转专业名单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四.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程序
1、实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各院(系)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宣传、政策解读和具体实施,组长由院长(主任)担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仅可参加一次分流,已分流者不可再次分流。
2、实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院(系)负责制定本院(系)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经向学生公示无异议后,在第二学期第10教学周以院(系)正式文件形式报学生处、教务处备案,由学生处公布。
3、第三学期开学初,实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院(系),按制定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组织分流工作,对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4、第三学期第1教学周,实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院(系),将本院(系)的《黑龙江工程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情况统计表》(含转专业转入的学生) (附件3)以部门为单位报学生处备案。
五.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后学生的管理
1、学生处将转专业情况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情况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报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将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结果文件转发校内相关部门。转专业学生
进入新专业学习,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学生第四学期进入分流后专业学习。
3.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完成后,各院(系)与学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办理学生交接手续。各院(系)可根据转专业后班级人数变化,进行班级的新设、合并等工作,报学生处批准后执行。.
4.学生进入新专业后,按照新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学生宿舍由后勤管理处牵头,会同其它部门与院(系)协商安排,如有寝室变动,住宿费按调整后的寝室收费标准收取。5.自进入新专业的学期开始,学生执行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按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转专业的学生在以往学期未获得的学分,可通过学分置换和课程重修完成,其中,未获得学分的必修课应重修,任意选修课可以进行学分制换。各院(系)要指导转专业的学生及时办理课程学分置换、重修手续及转入专业课程的学习,以达到转专业后的要求。
六。附则
1、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是学生本科学习阶段的一次性调整措施,结果一经确定不能更改。
2、在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过程中,如发现弄?作假、徇私舞弊以及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取消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结果,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它未尽事宜参照《黑龙江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4、本办法解释权在学生处。
5、原《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试行)》(黑工程院学发[2017]1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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