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根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指导思想,以更好地因材施教、发挥学生的优势和专长为出发点,大学生进校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专业。大学期间本科学生有两次机会可以申请转专业,即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初和第三学年的第一学期初。专科学生只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初申请转专业。
一、转专业的共同条件
1.品学兼优,无违纪、受到处分等不良记录;
2.所学课程成绩全部及格;
3.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转入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转入专业本批次招生数的15%。学校将根据教学资源容量、学院意见和就业形势等多种因素确定转出、转入人数。
二、转专业的禁止条款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2.艺术类招生时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艺术类专业学生也不得转出;艺术类内部相关专业可否相互转专业由学院决定;
3.对口招生者、单独招生者(含专接本)以及招生时有特殊要求或特殊类型专业的学生;
4.跨高考录取批次转专业者;
5.已办理试读手续和休学手续者;
6.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7.应予退学者;
8.不得跨保定校区、渤海校区、秦皇岛校区转专业;
9.不得跨文理科(文理科界限以高考招生为准)转专业。
三、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
1.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转专业的条件
达到以下条件中的一项条件即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1)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2)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如相关竞赛获得奖励、有发明创造等;
(3)第一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的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位于前25%的学生;
2.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初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和申办程序
(1)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的第一周至第三周;
(2)教务处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收名额;
(3)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接收学院可以对申请转入该学院的学生进行考核,由学院考核同意后报教务处;
(4)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分别按申请人所申报专业凭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转入语言类专业应当进行笔试和口试;
(5)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初转专业的条件
为了适应就业市场的变化,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初,平均学分绩在专业排名前20%的本科学生可以在专业类内(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准)申请转专业,按大类招生已经分专业的除外。专业差别较大的学生应随下一年级学习。
五、学生转专业后相关问题的处理
1.选课和课程的认定
(1)学生转专业后,应当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习相关课程。
(2)在转入新专业前已经通过的课程中,凡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需由本人提出申请,转入学院批准后予以承认;凡不符合转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可由转入学院视课程性质和专业性质情况确定作为业务素质课或者公共选修课予以记载。专科学生在转入专业中没有学过的课程应随低年级学习。
(3)凡课程名称相同但学时不同、课程性质不同的课程,已修课程学时比要求的学时多的,或本科与要求的学时相差折算不大于0.5学分、专科相差不超过8学时的成绩有效;本科相差大于0.5学分、专科大于8学时的需重新选修,相关课程的认定由转入学院和开课学院共同研究后认定。
2.学生转专业后的毕业资格审核
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应当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以此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