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解志愿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第六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条 由于特殊原因学生提出转专业的,应为转入系、专业的实际办学条件允许,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它专业学习;
(三)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
(四)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也可以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内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适用于三年制)。
(五)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
第二十一条 特殊要求专业不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生办理转专业,应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交申请,并附能够确认个人专长的证明材料或学院指定医院的体检证明,填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经转出专业系和转入专业系同意,由学生工作部审核,主管院领导批准,在入学一年内办理。
第二十三条 学生一般应在本院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学: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应予退学的;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五条 学生转学的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转学学生需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一式五份)并附有该生姓名及省级招生部门印章的录取新生名册(招生底册)复印件(须加盖录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印章),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后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转出学校或转入学校持《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到学校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第二十六条 在上报转专业、转学学生材料时,必须附带下列材料:
1、学生申请书;
2、有该生姓名及省(市)级招生部门印章的录简表复印件;
3、学生成绩单;
4、转出院校同意函;
5、拟转入院校同意函;
6、学生表现鉴定书;
7、因有特长而要求转学者,应当有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或在省级以上竞赛获奖证书;
8、学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书等。
二、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国家级骨干专业:学前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会计、老年保健与管理
河北省高职“双高计划”建设专业群:学前教育专业群
河北省高职骨干专业群: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