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解志愿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中国人民警察大学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二条 学校作为公安行业院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依照定向原则编制招生计划,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者,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一)因事故伤残或患病,经校医院及其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无法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学生确有特殊困难,并有充分证明,经学校学生所属学院和教务处认定,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三)对拟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且有相关特长,经转入专业学院考核同意接收的。
第二十四条 学生转专业办理流程:
(一)学生转专业,由本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经所属学院和申请转入专业所属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二)教务处于每学期第16、17教学周受理学院报送的转专业申请。
(三)获准转专业学生当学期仍须参加原专业课程学习及考核,如成绩不及格仍需参加重修或补考。于次学期初正式转入新专业学习。
第二十五条 退役或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可优先考虑。
第二十六条 获准转专业学生当学期仍须参加原专业课程学习及考核,如成绩不及格仍需参加重修或补考。于次学期初正式转入新专业学习。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本科三年级(含)以上的;
(三)应作退学处理的;
(四)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五)申请由专科转入本科的;
(六)申请由非公安类专业转入公安类专业的。
(七)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的;
(八)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九)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十)其他无正当理由或学校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
第二十八条 在同一专业内转入不同专业方向,参照转专业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学校学习或者不适应学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出学校。学校原则上不接收外校学生转入。转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王牌重点专业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重点类型 | 专业大类 | 专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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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火灾勘查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公安技术类 | 本科 |
2 | 边防管理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公安学类 | 本科 |
3 | 消防工程 | 国家级特色专业 | 公安技术类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