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城市职业学院学费,费用收费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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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按照海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1.学费:8000元/学年(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专业);8600元/学年(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专业);9600元/学年(空中乘务、旅游管理(航空基地服务)、高速铁路动车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建筑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
2.住宿费(全部为空调宿舍):六人间1600元/学年,四人间2200元/学年。
十一、退费办法
按照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民办高校退(转)学退费办法》(琼教计[2008]15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