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级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政策
广西大学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政策广西大学的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基金情况
1.凡被我校农林畜牧类专业录取的学生,100%享受专业奖学金或助学金待遇。
2.其余专业学生亦有机会获得优秀奖学金。
3.“广西大学校长奖学金”,主要奖励在各类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或团队,每年总金额约10万元。
4.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帮助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学校自2003年起,研究制定了资助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资助方案,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特困补助等形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6年9月,专门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管理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工作。
5.广西大学国家及地方政府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设立的“国家助学奖学金”.中宣部设立的“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助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和广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广州助学金”,每年获国家及地方政府奖学金的学生有2000多人。此外还有企业、慈善机构、个人等捐资在我校设立的各类社会奖(助)学金共计二十多项,包括“丰田助学金”、“马君武校长及夫人马周素芳奖学金”、“马保之奖学金”、“华鼎奖学金”、“何康助学金”、“华劲奖学金”、“希望工程?嘉里粮油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华威飞聪奖学金”、“松下育英基金奖学金”等,每年获社会奖、助学金的学生达1000多人。
6.学校通过在校内设置各种固定或临时的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学校每年从学费中提取10%作为扶助贫困生的资金,其中一部分用以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以报酬的形式发放给上岗学生。2007年可供学生勤工助学的资金387.25万元。此外还增设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勤工助学岗位。
7.2005年推行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后,中国银行与我校签订银校合作协议,继续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按照在校全日制学生人数,提供一定数量的国家助学贷款名额。2006年,我校共有1600多名在校学生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