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经济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解志愿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广西经济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广西经济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的通知》(桂教学生【20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校内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2、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3、学生确有某一方面的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
4、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学院在必要时适当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而需转专业者。
5、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学生复学后无原专业者。
6、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不得在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
3、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如定向生、国防生等)
4、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体育类等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
5、转校生申请转学时已对转入专业进行审核,不得突破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给转校生再次调整专业;
6、未经过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三二分段式、单独招生、五年一贯制、注册入学、中职推荐免试等)不得申请转专业;
7、无其它正当理由的。
8、予以退学的。
二、转专业办理时间以及程
1、学生申请 拟转专业学生应在第一学期第17周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详述转专业的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教学系审核 拟转专业学生所在教学系应在该学期第18周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该生转入其它专业。跨系转专业者,学生所在教学系负责向接受转入的教学系推荐,并将本系已经签署意见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教务处。
3、转入系审核 为确定学生是否适合申请转入专业的学习,接受教学系应在第19周前采用笔试或口试的形式对拟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以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入。本教学系内转专业的学生也应经过相应考核。
4、审核批准 上述手续齐备后由转入系报教务处审查并经院务员会通过后,院长签字批准。
5、学校批准后的转专业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学生转专业结果。
6、学籍管理员在批准学生转专业后20个工作日内将专业调整情况提交学信网。
三、转专业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因患病原因转专业的,应提供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
2、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3、确有特殊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
4、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应提供相关成果或专家证明等。
5、证明材料附于转专业申请表后,由教务处学籍科存档。
四、成绩记载及学业考核
1、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按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学习,必须修读转入专业的全部专业必修课程和相关的专业选修课程。
2、学生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如果与转入专业的在学分数和学习要求上相同或相近,可替代,不必重修,其余已修完的课程学分转为选修课学分。对转入专业已经开完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重新修读。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
五、其它
1、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特殊情况的另行申请。
2、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应继续在原专业学习, 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号不变。
4、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当年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转专业过程中产生的重新学习费用由学生承担。
5、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实行。
6、本规定解释权归教务处。
二、广西经济职业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广西民办院校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工商企业管理、会计专业、市场营销和艺术设计
自治区重点专业:会计专业、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艺术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