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新生入学考试科目,大一新生转专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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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一学期后,可申请转专业。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转入两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
如有下列情况者,允许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或兴趣,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具体情况由转入学院审定;
2.因身体健康原因,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而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4.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如有下列情况者,不允许转专业:
1.本科三年级(含)以上学生;
2.高考报名科类中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学生不得跨类转专业;
3.已达到退学程度的学生;
4.已转过专业的学生。
转专业的具体规定:
1.从招生录取分数高的专业转到录取分数低的专业从宽,反之从严;
2.从非外语专业转入外语专业,需经过外语考核,结合高考时的外语成绩及入学后外语课程的学习成绩,并面试合格,方能办理;
3.文科类学生一般不允许转到理工科类专业;理工科类学生一般可转文科类专业;
4.转专业名额不超过该专业学生数的10%,对于申请转专业学生将根据综合考核或学习成绩绩点审批,学习困难的学生应转到指定的专业学习(非热门专业)。
5.转专业申请时间为开学第一周,逾期将不予受理。
第四条 各系、教研室、课程组每学期应有不少于两次的专题教学研究活动,对培养方案、教材使用、教学大纲等进行研讨。教学观摩、示范教学、试讲、听课、课程研讨等教学活动要形成制度,学院应定期检查。提倡相同课程集体命题、集体阅卷、统一评分标准。
第五条 严格执行助教期制,完善对青年教师传、帮、带的培养机制。凡新任的青年教师应有1—2年的助教期,承担辅导、批改作业或部分授课等教学工作。完成者计为满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