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职招考方案出炉 未录取者可补报普通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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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教育厅正式出台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方案。福建省高职招考的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允许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报考。10月28日-31日网上报名,考试安排在1月进行,3月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于明年9月秋季入学。值得关注的是,已被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未被录取且符合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4月上旬,申请普通高考补报名。

5类人员不得报名

方案规定,报名条件包括: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福建省户籍,或外省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或在中国定居并持有福建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值得注意的是,以下这些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另有规定者除外);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生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过普通高考(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高校单独组织考试、高职招考等)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申请参加福建高职招考的所有考生(含具有免试资格的考生),应于10月28日-31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招考-高职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县(市、区)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申请在本区域内参加考试的考生指定报名现场确认点。已办理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应于11月1日-4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1月17日-18日考试

方案确定,福建高职招考定于1月17日-18日举行。考生准考证号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方式生成,准考证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打印。考生须于1月13日-15日到原报名确认点领取本人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熟悉考场和考试。

考试成绩将于2月中上旬公布,3月开始组织考生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

福建省教育厅规定,已被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未被录取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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